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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級建造師《建筑實務》真題及答案(案例四)
案例四【背景資料】
某教學樓工程,位于市區居民小區旁,地下1層,地上4層,總建筑面積2.2萬平方米,基礎形式為鋼筋混凝土筏板基礎,主體結構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C30,其內有一階梯教室,最大跨度16m,室內結構凈高4.5m~10.8m.
事件一:施工單位編制了混凝土模板支撐架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架體搭設完成后,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監理工程師進行了驗收。
事件二:某日22:30,市城管執法人員接群眾舉報,工地內有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休息。城管執法人員經調查取證后了解到,噪聲源為地下室基礎底板混凝土澆筑施工,在施工現場圍墻處測得噪聲為68.5dB,施工單位辦理了夜間施工許可證,并在附近居民區進行了公告。
事件三:某日上午,施工單位在階梯教室內拆除模板作業時,因工人操作不當,導致模板支撐架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80萬元。后經調查,拆模工人是當天臨時進場,沒有參加班前教育培訓活動,直接進入現場進行拆除現場進行拆除模板作業,沒有戴安全帶,有工人穿皮鞋工作。
事件四:在主體結構實體檢驗時,首層兩根柱子的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8。
1、指出事件一中的錯誤做法,說明理由。
(1)錯誤一: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理由: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加蓋執業印章。階梯教室室內結構凈高4.5m~10.8m,部分搭設高度超過了8m,施工單位還應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
(2)錯誤二:架體搭設完成后,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監理工程師進行了驗收。理由:危大工程驗收時,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有關勘察、設計和監測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也應參加驗收。
2、事件二中,基礎底板混凝土澆筑行為是否違法?說明理由。
違法。(1分)
理由:夜間施工(一般指當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排放應不超過55dB。(2分)
3、事件三中,判斷該起安全事故等級,并說明理由。在該起生產安全事故中,針對進場拆模工人,施工單位項目部有哪些安全責任未落實?
(1)較大安全事故。(1分)
理由:死亡人數為3人以上,10人以下時為較大安全事故(2分)
(2)拆模工人為臨時工,施工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培訓;(1分)
作業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1分)
拆除作業周圍未進行隔離;(1分)
工作時未佩戴安全帶、防滑鞋。(1分)
4、事件四中,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8的柱子按照規范該如何處理?
當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經返工、返修或更換構件、部件的,應重新進行驗收;(1分)
2)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鑒定達到設計要求的,應予以驗收;(1分)
3)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并確認仍可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驗收;(1分)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能夠滿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的,可根據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