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一)背景資料
某施工單位A中標了一礦區機修廠工程。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規定: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合同總價為1250萬元,總工期為8個月,按月結算工程款;工程預付款為合同總價的l0%,在工程最后兩個月平均扣回;建設單位從第一個月起從每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l0%作為保修金,保修金為合同總價的5%。
施工單位A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地質勘查資料,制定了基坑支護方案,并報監理單位審查通過。經建設單位同意,施工單位A將廠房的基坑開挖工程分包給了專業的土方施工單位8。分包合同約定:土方工程量估計為l2萬m3,單價為6元/m3;實際工程量超過估計工程量10%時調整單價,單價調整為5.5元/m3;最終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基坑開挖過程中,監理工程師發現基坑側壁出現裂縫,通知施工單位A停止施工,將人員撤離。但項目經理考慮到工期緊張,未通知8單位。結果3個小時后,基坑側壁突然坍塌,3名施工人員受重傷,部分機械損壞。事后統計事故經濟損失為6萬元,影響工期lod。事故調查表明因地質勘查數據不準確,造成了支護方案不當。重新確定支護方案后,工程繼續施工。土方工程最終工程量為16萬m3。
經施工單位A的努力,工程按期完工。施工期間各月完成的產值如下表所示:

問題:
1.工程預付款可用于哪些項目的開支?
2.根據各月完成的產值,分別計算4月份、9月份、10月份施工單位A可獲得的工程款。
3.不考慮工程索賠,土方工程的最終工程款是多少?
4.該基坑工程事故應由誰負責?
5.施工單位B應向誰索賠?說明理由。
32、背景資料
某施工單位承擔一煤礦的立井井筒施工,該井筒凈直徑5.5 m,井深386 in,井筒檢查孔所提供的地質和水文資料比較簡單,預測井筒最大涌水量不大于5m3/h。
該施工單位根據井筒的特點進行施工組織設計,采用立井機械化作業線配套施工方案,主提為JKZ2.8/15.5型提升機配4m3吊桶,副提為JK2.5/20型提升機配3m3吊桶,井架為V型鑿井井架,采用FJD一9型傘鉆打眼,2臺HZ-4型中心回轉抓巖機出矸,段高3.6m金屬伸縮式模板砌壁。
在井筒施工至井深293.6 m時,井壁總漏水量為1.2 m3/h,工作面繼續下一循環作業,爆破通風后下井檢查發現工作面出水,實測涌水量為15 m3/h。施工單位及時報告監理和業主,并提出采用工作面打止漿墊進行注漿的施工方案。業主認為涌水量不大,堅持要求強行通過。于是,施工單位采用導管把明顯出水點的涌水導出,然后進行混凝土的澆筑;同時,為避免水泥漿流失減少了對混凝土的振搗。最終,施工單位所施工的296.1~315.2m井段共計6模井壁較正常作業時間多增加工期13d,各種人工及機械費用額外增加86.5萬元,且井壁局部出現蜂窩麻面現象。
井筒掘砌至馬頭門附近時,井底信號工因病請假,班長臨時指定一名工人擔任信號工。在一次吊桶下放通過吊盤時,信號工未及時發送停止信號,吊桶未減速直接下放沖撞抓斗,使抓斗墜落造成井底作業人員l人死亡、l人重傷的安全事故。
問題:
1.施工單位采用的立井井筒施工機械化作業線配套方案存在哪些不妥之處?
2.井筒井壁出現蜂窩麻面質量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因井筒涌水量突然增大,導致的工期延長及費用增加應由誰來承擔?說明理由:
4.井筒施工發生抓斗墜落是由哪些違章行為造成的?
5.抓斗墜落事件屬于哪一級安全事故?
33、(三)
背景資料
某施工單位承擔了一礦井井底車場的施工,該井底車場為常見的環形車場,排水系統由兩條獨立的水倉構成,施工單位所編制的工程施工網絡計劃如下圖所示。所有的施工工序時間都已不能再縮短。

工程施工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巷道交岔點D施工時,由于開挖斷面大,施工單位采取了短進尺、預支護、早封閉的技術措施,確保了工程質量和安全,但施工進度慢,延誤工期lOd。
事件二:主井繞道工程E施工中發現圍巖的穩定性很差,與地質資料提供的條件不符,施工單位采取了加強支護的措施來保證工程質量,但延誤工期20d,增加施工成本20萬元。
事件三:水倉人口工程G施工時,因施工單位安排失誤,發生工程延誤,延誤工期20d,并影響了其后續工程內水倉M和外水倉N的正常施工。
問題:
1.指出施工單位所編制的網絡計劃所有關鍵線路,并計算工期。
2.分別說明所發生的事件對項目總工期的影響。
3.針對所發生的事件,分別說明施工單位可獲得多少工期和費用補償?
4.為使G工程的延誤不影響工期,施工單位應如何調整進度計劃?
34、(四)
背景資料
某施工單位承包一礦井工程,其中運輸大巷2000m。建設單位提供的地質和水文資料表明,該大巷大部分為中等穩定巖層,屬于Ⅲ類圍巖,巷道頂板以上、底板以下10m范圍內無含水層。巷道要穿越一斷層,落差30m,斷層附近圍巖很容易冒落,屬于V類圍巖。設計該大巷采用錨噴支護,穿越斷層地段錨桿間排距縮小為600mm。施工計劃月成巷200m。
在運輸大巷施工到斷層附近時,巷道圍巖出現滲水,在掘進開挖半小時后不斷發生破碎圍巖冒落。施工單位及時提出了巷道穿越斷層的措施和支護方案,經過監理和設計單位同意后,實施了該方案,最后巷道安全通過了斷層,驗收合格。但半年后該運輸大巷穿越斷層段的兩幫出現了變形,噴射混凝土有少量開裂,經檢查無明顯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了修復。
針對上述事件,施工單位及時提出了索賠。問題:
1.建設單位提供的地質和水文資料及巷道設計有何問題?施工單位應如何及時解決資料準備方面的問題?
2.針對運輸大巷穿越斷層的情況,施工單位應提出哪些合理技術措施?
3.通常情況下,何時進行該段巷道的中間驗收?這種驗收屬于什么性質(單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其他)的驗收?請說明該段巷道驗收時應檢查和檢驗的主要內容。
4.施工單位可否對巷道修復工作進行索賠?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