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行電子化方式受理建筑業非注冊類人員證書變更業務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7〕85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建筑業“放管服”工作,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精簡辦事流程,減輕企業負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在建筑行業非注冊類人員證書變更業務中推行電子化方式受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時間
2017年9月18日始
二、實施范圍
(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企業負責人證(A證)
(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負責人證(B證)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原管理崗證書)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行業技能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原特殊工種、普通工種證書和檢測類人員證書)
三、辦理流程
(一)建筑企業或個人通過登錄云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網(http://link.233.com/24692)申報需辦理業務,按要求上傳電子版材料,并選擇取證方式。
(二)為規范管理,簡化審核流程,由省建設注冊考試中心負責全省證書業務辦理的接件審核,統一制作證書。
四、有關要求
(一)各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及時處理系統內的遺留數據。9月18日0時起,全省將統一啟用電子化方式受理建筑業非注冊類人員證書變更業務,屆時,系統中所有老數據將被清空。因此,各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9月18日前已接件的業務,符合條件的,務必于9月18日前完成審核打印(用老版本的證書打印),并統一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教育培訓委員會蓋章,逾期造成數據丟失的,由各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二)省建設注冊考試中心要及時安排專人負責,按規定進行網上接件和審核,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向企業和人員做好宣傳培訓,確保此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在接件審核過程中,要嚴格把關,對企業或個人上報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按時審核通過,不符合條件的退回企業并一次性說明理由。
(三)各建筑業企業和個人要認真學習電子化報件的辦事指南和流程(附后),確保所上傳的材料(掃描件或照片)符合要求。同時,須對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承諾,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對企業或個人進行處理,并在網站通報,列入誠信黑名單。
(四)為保證服務質量,系統對同一本證書電子化方式申請同一項業務進行了如下限制:
1.申請證書變更業務的,每3個月內只能完成1次。
2.申請到期換證業務的,每1個有效期內只能完成1次。
3.申請遺失補辦污損換證業務的,每1個有效期內只能完成1次。
4.申請個人信息變更業務的,每6個月內只能完成1次。
在限制業務期間,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辦理有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須攜帶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進行現場驗證后辦理。例如:編號為12345678的證書于2017年3月7日辦理完成執業企業變更業務,該本證書在2017年3月7日至6月7日期間便不能再次以電子化方式申請執業企業變更業務,在此期間,如需再次申請此項業務的,須由企業法人或企業持A證人員或統計信息員攜帶有關材料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現場驗證后辦理。個人證書須本人親自攜帶身份證原件前往辦理。
省建設注冊考試中心接件咨詢電話:64109371-8001,何老師
省建設注冊考試中心領證咨詢電話:64109371-8004,王老師
廳建筑市場監管處聯系電話:0871-64322032 (姜老師)
網站技術服務電話:0871-64332710
附件:1. 云南省建筑業非注冊類人員證書變更業務辦理指南.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