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5年建筑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建筑業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的文件要求,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2號)有關內容,對生態城建區內建筑業施工企業開展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有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對已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且資質注冊地在生態城的企業進行抽查(名單詳見附件)
二、核查內容
重點核查已取得資質企業的注冊執業人員數量是否符合資質標準規定的配置要求,企業注冊人員注冊時間及社保繳納記錄等內容。
三、工作要求
1、區內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本次動態核查工作,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區內建筑業企業資質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依托“天津智慧住房建設綜合服務平臺”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智慧住建平臺”)開展本次動態核查,本次核查時間自2025年7月2日開始。
2.各建筑企業要積極配合核查工作,及時向區內建設主管部門上報相關資料,做好企業自查和備查工作。受核查企業必須提供真實資料,并積極配合核查人員工作,受核查企業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按核查不合格處理,并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內容進行查處。
3、已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保證企業的注冊執業人員數量符合資質標準規定的配置要求。
4、對不滿足相應標準要求的企業,區內建設主管部門將通過“智慧住建平臺”向相關企業電子送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發布限期整改公告,對相關企業依權限依法依規限期整改。
5.整改期間,不滿足相應標準要求的企業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等許可事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被核查資質涉及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暫緩換領相應專業二級資質證書。
6.整改期結束后,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區內建設主管部門將函告許可部門依法撤回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在整改期間因承攬業務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
附件:動態核查企業名單
(聯系電話:022-67152931 022-67289262)
文章原標題:關于開展2025年建筑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
??加學霸君微信,了解更多考試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