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級建造師法規新考點: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 第1頁:知識點一法律責任的基本種類和特征
- 第2頁:知識點二 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 第3頁:知識點三 建設工程行政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知識點二 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一)民事責任的種類
民事責任主要是財產責任,如《合同法》規定的損害賠償、支付違約金等;但不限于財產責任,還有回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1、違約責任:指合同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責任。
2、侵權責任:是指行為人因為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而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以及雖沒有過錯,但在造成損害以后,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三)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
1、返還財產;2、修理;3、賠償損失;4、支付違約金。
(一)民事責任的種類
民事責任主要是財產責任,如《合同法》規定的損害賠償、支付違約金等;但不限于財產責任,還有回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1、違約責任:指合同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責任。
2、侵權責任:是指行為人因為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而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以及雖沒有過錯,但在造成損害以后,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三)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
1、返還財產;2、修理;3、賠償損失;4、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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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小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