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級建造師法規新考點: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 第4頁:知識點四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 第5頁:課后練習題及答案
知識點四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發包單位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筑法》規定,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成本單位,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二)承包單位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筑法》規定,超于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止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三)其他還有的法律責任
《建筑法》規定,在工程發包與承包中索賄、受賄、行賄,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分別處以罰款,沒收賄賂的財務,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罰。對在工程承包中行賄的承包單位,處依照以上規定處罰外,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一)發包單位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筑法》規定,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成本單位,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二)承包單位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筑法》規定,超于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止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三)其他還有的法律責任
《建筑法》規定,在工程發包與承包中索賄、受賄、行賄,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分別處以罰款,沒收賄賂的財務,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罰。對在工程承包中行賄的承包單位,處依照以上規定處罰外,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233網校編輯推薦:
責編:小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