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級建造師法規新考點: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 第1頁:知識點一對施工質量負責和總分包單位的質量責任
- 第2頁:知識點二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規定
- 第3頁:知識點三對建筑材料、設備等進行檢驗檢測的規定
- 第4頁:知識點四施工質量檢驗和返修的規定
知識點三對建筑材料、設備等進行檢驗檢測的規定
(一)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的檢驗制度
《建筑法》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檢驗制度有何規定?
施工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實行檢驗制度,是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證施工質量的重要前提。
施工單位的檢驗要依據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檢驗對象是將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合同若有其他約定的,檢驗工作還應滿足合同相應條款的要求。檢驗結果要按規定的格式形成書面記錄,并由相關的專業人員簽字。這是為了促使檢驗工作嚴謹認真,以及未來必要時有據可查,方便管理,明確責任。
(三)施工檢測的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測驗。
下列試塊、試件和材料必須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1、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2、用于承重墻體的砌筑砂漿;3、用于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4、用于承重墻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磚;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漿的水泥;6、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7、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8、國家規定必須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其他試塊、試件和材料。
(一)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的檢驗制度
《建筑法》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檢驗制度有何規定?
施工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實行檢驗制度,是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證施工質量的重要前提。
施工單位的檢驗要依據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檢驗對象是將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合同若有其他約定的,檢驗工作還應滿足合同相應條款的要求。檢驗結果要按規定的格式形成書面記錄,并由相關的專業人員簽字。這是為了促使檢驗工作嚴謹認真,以及未來必要時有據可查,方便管理,明確責任。
(三)施工檢測的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測驗。
下列試塊、試件和材料必須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1、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2、用于承重墻體的砌筑砂漿;3、用于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4、用于承重墻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磚;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漿的水泥;6、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7、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8、國家規定必須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其他試塊、試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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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小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