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級建造師法規新考點: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知識點五建立健全職工教育培訓制度的規定
(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與質量工作有關的人員,如總工程師、項目經理、質量體系內審員、質量檢查員,施工人員、材料試驗及檢測人員,關鍵技術工種如焊工、鋼筋工、混凝土工等,未經培訓或者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工作或作業。
(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與質量工作有關的人員,如總工程師、項目經理、質量體系內審員、質量檢查員,施工人員、材料試驗及檢測人員,關鍵技術工種如焊工、鋼筋工、混凝土工等,未經培訓或者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工作或作業。
233網校編輯推薦:
責編:小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