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的主樓和裙房的層數相差很遠,在下列條件時可不留永久沉降縫:
1.采用端承樁,樁支承在基巖上。
2.地基條件好,沉降差小。
3.有較多的沉降觀測資料,沉降計算比較可靠。
后兩種情況下,可調壓力差,主樓和裙房部分才用不同的基礎,使其沉降接近。
調時間差,先施工主樓,待主樓基本建成,沉降基本穩定,再建裙房。
抗震設計的高層建筑在下列情況下宜設防震縫:
1.平面長度和外伸長度尺寸超出了規程限值而又沒有采取加強措施時;
2.各部分結構剛度相差太遠,采取不同材料和不同結構體系時;
3.各部分質量相差很大時;
4.各部分又較大錯層時。
此外,各結構單元之間設了伸縮縫和沉降縫時,其縫寬應滿足防震縫寬度的要求。
防震縫應在地面以上全高設置,當不作為沉降縫時,基礎可以不設防震縫,但要加強構造和連接。
高層建筑各部分之間凡是設縫的,就要分得徹底;凡是不設縫的,就要連接牢固。
《高層規程》規定:
1.框架結構房屋,高度不超過15m的部分,可取70;超過15m的部分,6、7、8、9度相應每增加高度5、4、3、2m,宜加寬20.
2.框架-剪力墻結構房屋可按第一項數值的70%采用,剪力墻結構|來源|考試|大|房屋可按第一項規定數值的50%采用,但二者均不宜小于70.結構豎向布置沿豎向剛度突變還由于下述兩個原因產生:
1.抗側力結構(框架、剪力墻、筒體等)的突然改變布置。
2.結構的豎向體型突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