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道路工程質量控制
1)施工準備
2)施工質量控制
(1)拌合與運輸質量控制:
①城鎮道路使用的混合料宜采用廠拌或集中拌制,宜采用強制式攪拌機且計量準確、拌合均勻,并根據原材料的含水率變化及時調整拌合用水量。
(2)施工質量控制:
①路基攤鋪碾壓以前,應測定土的實際含水量,過濕應予以晾曬,過干應加水潤濕,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的范圍以內。路基應分層填筑,每層最大壓實厚度宜不大于300mm,頂面最后一層壓實厚度應不小于100mm。道路邊緣、檢查井、雨水口周圍以及溝槽回填土不能使用壓路機碾壓的部位,應采用小型夯壓機夯實。填土經壓實后,不得有松散、軟彈、翻漿及表面不平整現象。
②各類基層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a.石灰穩定土基層嚴禁用薄層貼補的辦法找平。石灰土應濕養,養護期不宜少于7d。
b.水泥穩定材料基層宜灑水養護,保持濕潤。常溫下成型后應經7d養護,方可在其上鋪筑道路面層。
c.石灰工業廢渣(石灰粉煤灰)穩定砂礫(碎石)基層混合料在攤鋪前其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允許偏差范圍內。攤鋪中發生粗、細集料離析時,應及時翻拌。應在潮濕狀態下養護,養護期視季節而定,常溫下不宜少于7d。
采用灑水養護時,應及時灑水,保持混合料濕潤。采用噴灑瀝青乳液養護時,應及時在乳液面撒嵌丁料。養護期間宜封閉交通。需通行的機動車輛應限速,嚴禁履帶車輛通行。
d.級配碎石(碎礫石)、級配礫石(砂礫)基層每層攤鋪虛厚不宜超過30cm。
③瀝青混合料鋪筑現場應對混合料質量及施工溫度進行檢查,隨時檢查厚度、壓實度和平整度,并逐個斷面測定成型尺寸,并應取樣進行馬歇爾試驗,檢測混合料的礦料級配和瀝青用量。
④水泥混凝土面層施工攤鋪時,混凝土混合料由運輸車輛直接卸在基層上。卸料時應不使混凝土離析,且應盡可能將其卸成幾小堆,便于攤鋪,如發現有離析現象,應在鋪筑時用鐵鍬拌均勻,但嚴禁第二次加水。攤鋪厚度應考慮振搗的下落高度、預留高度一般為設計厚度的0.1~0.25倍。宜采用專業振實設備,控制混凝土振搗時間,防止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