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管〔2018〕5號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和提高辦事效率,依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153號)、《吉林省建造師注冊實施細則》(吉建管〔2007〕21號)的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決定簡化二級建造師注冊申報、審批程序、強化監管,更好地為企業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工程建設類企業,均可申請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增項注冊、注銷注冊、重新注冊和遺失(或污損)補辦證書。取消新設立企業的擬注冊。
二、審批程序
(一)初始注冊由市(州)住建主管部門初審,初審合格人員上報省住建廳審批;
(二)增項注冊、重新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遺失(或污損)補辦證書等由省住建廳直接受理、審批。
三、申報方法
二級建造師各類注冊均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實現無紙化辦公,企業登錄“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link.233.com/28156)后,點擊“從業人員管理”即進入“吉林省注冊建造師管理系統”(網址:http://link.233.com/10185/JZS_Default.aspx)進行填報相關注冊的信息。
(一)初始注冊的申報,企業網上申報后,注冊信息即上報到市(州)住建主管部門,由市(州)住建主管部門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人員信息由市(州)住建主管部門上報到省住建廳,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由省住建廳核發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
(二)增項注冊、重新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遺失(或污損)補辦證書的申報,企業網上申報后,注冊信息即直接上報到省住建廳,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由省住建廳核發注冊證書(或防偽貼)及執業印章。
四、網上填報申請材料
(一)申請初始注冊、重新注冊的,需網上填報《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或《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表》,同時上傳身份證、學歷證書、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明(逾期注冊的)及與聘用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的掃描件。
(二)申請增項注冊的,需網上填報《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同時上傳增項注冊專業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明(逾期注冊的)原件的掃描件。
(三)申請延續注冊的,需網上填報《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同時上傳延續注冊專業的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明及與聘用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的掃描件。
(四)申請變更注冊的,需網上填報《二級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聘用企業變更注冊的,同時上傳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與現聘用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無在建工程證明等原件的掃描件;聘用企業名稱變更的,同時上傳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名稱變更頁原件的掃描件;姓名變更的,同時上傳戶口本姓名變更頁原件的掃描件。
(五)申請注銷注冊的,需網上填報《二級注冊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表》,同時上傳與注銷情況相對應的證明及無在建工程證明等原件的掃描件。
(六)因遺失(或污損)申請補辦證書的,需網上填報《二級注冊建造師因遺失(或污損)補辦證書申請表》,同時上傳登有遺失聲明作廢的《吉林日報》原件的掃描件。因污損補辦證書,需交回污損的舊注冊證書。
各相關部門應嚴格執行上述要求,加大監管力度,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人為設置過多程序和要件,要營造有利于建筑業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