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解析】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的年度收支計劃和決算報財政部批準。
2.B【解析】期貨交易所每年應當對會員遵守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的情況進行抽樣或者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3.A【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61條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期貨交易所可以實行全員結算制度或者會員分級結算制度。
4.B【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66條第2款規定,全面結算會員、特別結算會員可以為與其簽訂結算協議的非結算會員辦理結算業務。交易結算會員不得為非結算會員辦理結算業務。
5.B【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68條規定,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可以根據結算會員資信和業務開展情況,限制結算會員的結算業務范圍,但應當于3日內報告中國證監會。
6.A【解析】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其中,結算準備金是指未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交易保證金是指已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
7.B【解析】標準倉單沖抵保證金的,期貨交易所以沖抵日前一交易日該標準倉單對應品種最近交割月份期貨合約的結算價為基準計算價值。.
8.C【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75條第2款規定,非結算會員的客戶以有價證券沖抵保證金的,非結算會員應將收到的有價證券提交結算會員,由結算會員提交期貨交易所。
9.C【解析】結算擔保金屬于結算會員所有。
10.D【解析】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不履行職責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責令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