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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考點:非法設立期貨交易所
1、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非法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或者擅自從事期貨業務,或者組織變相期貨交易活動的,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 ?。?。
A.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B.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20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C.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D.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答案:ABC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78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非法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或者擅自從事期貨業務,或者組織變相期貨交易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20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2.非法設立期貨交易場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組織期貨交易活動的,由所在地()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締。
A.鄉級
B.縣級
C.市級
D.省級
答案:B
解析:非法設立期貨交易場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組織期貨交易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