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資格馬上就要考試了,小編很了解給位對期貨法律法規中的各種數字比較煩惱,所以給大家把一些數字要點進行了歸類整理,速速拿走吧~
1.年限的比較
1、下列不得擔任交易所負責人、財務人員:解除職務、撤銷資格之日起5年內。
2、期貨交易所每年對遵守交易規則抽樣或全面檢查。
3、除風險監管報表和IB業務的資料保存5年以上,其他的都是20年
2.容易混淆的日期
1、結算會員的審批為3個月。
2、期貨公司的成立審批為6個月。
3、期貨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3個月不開始經營或連續停業3個月的就撤銷審批資格。
申請金融結算資格的,受理3個月內作出批復。取得資格6個月內未取得會員的自動失效。提供IB業務的在20日內作出批復。
4、期貨公司那些是證監會審批,在2個月內(2條為20日內),那些是派出機構20日內(1條2個月)審批。
5、調查操縱價格、內幕交易的,可以經批準后對當事人15個交易日限制交易,最長30日。
6、期貨公司不符合持續性經營、風險指標不合規的2日內上報,整改時間在20日內,自驗收完畢后3日內解除措施,連續達標3個月的解除預警期。
7、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凍結的,5日內報告。
8、期貨交易所管理中的日期基本是10日、但限制會員結算范圍和異常情況暫停交易的為3日,按季后15日、年后30日上報經營情況和工作報告。年后4個月報審計報告。
9、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的日期基本為5日,處罰基本為3萬以下。股東的股權被質押、凍結、轉讓變更名稱的應3日內報告期貨公司,他們應在5日內報告派出機構。
10、高管人員的管理辦法基本為5日,首席風險官在決定10日內報告、對高管臨時任命和違規被調查是3日。
11、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取得30日內上任,過期作廢。
12、期貨從業人員管理一般10日。
13、首席風險官:季度后10日、年后20日報工作報告。
14、期貨公司應當月后7日、年后3個月報送風險監管報表。
3.法律法規處罰
1.期貨公司接收全權委托的,對交易損失承擔不超過損失80%責任。
2.期貨公司對交易結果的通知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不能證明自己無過的,承擔損失不超過80%。
3.期貨公司保證金不足,交易所未及時通知,應承擔損失的60%,客戶保證金不足的,期貨公司未及時通知的,承擔損失的80%。
4.期貨交易所允許期貨公司開倉透支交易的,承擔損失的60%,期貨公司允許客戶開倉投資交易的,承擔80%。
4.比例的比較
1、變相期貨交易是保證金比例低于合約標的額的20%。
2、保障基金:按期貨交易所06年底的風險準備金的15%繳納。后續的:期貨交易所按照手續費的3%代扣代繳,期貨公司按照代理交易額的千萬分之五---千萬分之十繳納。每季度后15日繳納。達到8億了可以申請不繳納。
3、機構投資者損失的,10萬以內全額,超過的按照80%賠,個人10萬元以內的全陪,超過部分90%賠。
4、期貨交易所按照手續費的20%計提風險保證金。訴訟金額占凈資產10%以上的為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
5、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與上月變動20%的應5日內報告派出機構,全體董事和股東。
5.設立期貨公司條件
1、從業人員不少于15人,有資格的管理人員不低于3人
2、持有5%以上股東的:
①實收資本和凈資產不低于3000萬,經營2年以上且最近2年中1年盈利
或:實收資本和凈資產低于2億元。
②凈資產不低于實收資本的50%,或有負債低于凈資產的50%。對外投資(含新期貨公司)不超過凈資產。
③3年內無處罰、不誠信行為;高管人員、自然人股東禁入期、撤銷資格滿2年
3、持股100%的股東:凈資本還不低于10億元,不適用的凈資產不低于15億。
4、設立金融期貨經紀資格的,前2個月風險指標合規,高管2年內無處罰(變更比例滿50%的特例)控股股東的凈資產不低于3000萬。
設立營業部的,前3個月的風險指標合規,高管1年內無處罰。
6.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1、一般董事、監事
①期貨、證券、會計、法律3年以上或經濟管理5年以上;專科
2、獨立董事:
①期貨、證券、會計、法律5年以上或有高級職稱;本科;資質測試;有時間和精力
3、董事長、監事會主席:
①期貨3年,其他金融4年,會計、法律5年;本科;資質測試
4、經理層:
①期貨資格;本科;資質測試
5、總經理、副總經理:
①期貨3年,其他金融4年,會計、法律5年;期貨資格;本科;資質測試;金融機構負責人2年經驗
6、首席風險官:
①期貨資格;本科;資質測試;期貨3年和2年風險、交易、結算、合規負責人經驗/期貨1年,經驗3年
7、營業部負責人:
①期貨資格;本科;期貨3年貨金融4年經驗。
7.金融期貨結算業務
1、申請金融業務結算資格的條件:
①經紀資格;負責人2年經驗;高管人員、控股股東2年內未處罰
②近3年內無期貨公司無處罰、嚴重的期貨交易結算風險事件
2、申請金融期貨交易結算資格:除1外
①董事長、正副總經理中至少2人證券或期貨5年以上,至少1人期貨5年以上且3年管理經驗
②注冊資本5000萬,2個月風險監管指標
③前3年中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不低于8000萬,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于2億,或控股股東凈資本不低于5億,不適用的凈資產不低于8億。
3、申請全面結算資格
①董事長、正副總經理中至少3人證券或期貨5年以上,至少2人期貨5年以上且3年管理經驗
②注冊資本1億,2個月風險監管指標
③前3年連續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不低于3億,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于10億
4、全面結算會員按照證監會、期貨交易所的規定建立保證金制度,按照交易所的規定建立限倉制度。
5、期貨公司被接納、暫停、終止會員的,3日內向派出機構報告
全面結算會員與非結算會員簽訂、變更、終止協議的,3日內向派出機構、交易所、保證金監管機構報告。
全面結算會員調整非結算會員的結算金最低余額的應向交易所、保證金監管機構報告。
8.風險監管指標
1、期貨公司:
①凈資本不低于1500萬
凈資本不低于客戶權益的6%
凈資本除營業部家數不低于300萬
凈資本/凈資產不低于40%
流動資產/流動資本不低于100%
負債/凈資產不高于150%
②期貨公司委托其他機構從事IB的,凈資本不低于3000萬
從事交易結算業務的,凈資本不得低于4500萬
從事全面結算業務的,凈資本不得低于①9000萬;②客戶權益總額的6%
③發生重大事項應報告,重大事項是導致凈資產變動10%以上的
9.中間介紹業務(IB業務)
1、證券公司的條件:
①申請前6個月的下列指標合規:
凈資本不低于12億;流動資產不低于流動負債150%;對外擔保和或有負債不高于凈資產的10%;凈資本不低于凈資產的70%。
②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2個月風險監管指標符合規定。
③從業人員,總部至少5人。營業部至少2人。
2、應每半年向派出機構報送合規性檢查報告。
10.有關處罰
1.交易所、非公司結算會員有下列之一的應: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公司的處罰)
①違反規定接納會員
②違規收取手續費(應退還)
③不發布即時行情或發布價格預測信息、不履行報告義務、不報送資料、不建立擔保金、不提取風險金、限制會員實物交割總量、用沒資格的人員、違反保證金安全監控規定。
有上述之一的,對主管及負責人給予紀律處分,并處1-10萬罰款。(對責任人的處罰)。
2.期貨交易所、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有下列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5倍罰款,沒有所得或不滿10萬元的,處以10-50萬罰款
①違規修改章程、上市品種、分立合并、變更場所等.
②保證金不足仍同意交易的、直接或間接從事交易的、違規收或挪用保證金、偽造涂改交易資料的、未建立幾個風險制度的、拒絕或妨礙證監會檢查的。
責任人的處罰:違反之一的給予紀律處分,并處1-10萬罰款。
3.期貨公司有欺詐行為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5倍罰款。
沒有所得或不滿10萬元的,處以10-50萬罰款。
①保證收益、不提示風險說明書、約定分享利益共擔風險、提供虛假資料、未按照客戶要求下達交易指令、挪用客戶保證金的、不按規定開戶或違規劃轉保證金的。
責任人的處罰:違反之一的給予紀律處分,并處1-10萬罰款。
4.利用內幕信息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單位從事的,責任人:處3-30萬罰款。
5.交割倉庫違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單位從事的,責任人:處1-10萬罰款。
6.國有企業違規買賣期貨的責任人降級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5倍罰款。沒有所得或不滿10萬元的,處以10-50萬罰款,操縱期貨價格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7.境內機構、人員違規從事境外期貨交易的,違規設置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5倍罰款沒有所得或不滿20萬元的,處以20-100萬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責任人:處1-10萬罰款。
8.中介機構違規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5倍罰款責任人的處罰:違反之一的給予紀律處分,并處3-10萬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