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考場紀律考場紀律規定如下:
1.考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內進行。
2.考生務必在開考前20分鐘進入指定考場,入場后至考試過程中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
3.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打印件和身份證(或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入場,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覺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4.遲于開考時間20分鐘者不得入場,考試開始30分鐘后方可交卷退場。開考20分鐘內未能在考試機上登錄并確認的,視為缺考。
5.除必要的演算用筆外,嚴禁將任何資料、計算器及各類無線通訊工具等帶入考場。考生須按監考人員要求將隨身攜帶的物品放在指定地點。
6.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吃東西。遇到問題可舉手,請求監考人員解釋。
7.考試中途因病不能堅持考試者,應報告監考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8.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將草稿紙帶出場外,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