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期貨市場看穿式監管要求,指導期貨市場相關主體做好客戶交易終端的信息采集及接入認證工作,證監會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期貨經營機構客戶交易終端信息采集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公告》),并于7月9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3年7月份,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加強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客戶交易終端信息等客戶信息管理的規定》(簡稱《規定》),規范了客戶交易終端信息的采集內容、記錄方式、存儲期限等技術要求,明確了期貨經營機構的采集、管理、保密和報告義務等。但是近年來,隨著期貨市場的不斷發展,客戶參與群體日益復雜,現有的信息采集內容、報送方式已不適應市場的發展狀況。
證監會表示,為解決上述問題,2018年年初,證監會啟動了加強期貨市場穿透式監管相關工作,擬多維度主動采集客戶身份信息,并基于收集到的大數據信息,建立信息分析和交易行為分析系統。為保證各項監管要求順利實施,證監會起草了《公告》,對2013年《規定》中有關事項作出補充要求。
《公告》主要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明確會員對客戶的管理。現行《規定》要求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技術規范采集相應的客戶交易終端信息,但是實踐中,期貨公司交易軟件經常采集到的是中間設備信息,而不是客戶交易終端信息。此次公告擬明確期貨公司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管理責任,要求期貨公司應確保客戶下達的交易指令直達其信息系統。
二是保證會員能夠得到客戶完整準確的信息。為保證期貨公司信息系統能夠真實、準確、完整采集到客戶身份信息,規定期貨公司對其交易、結算軟件以及客戶使用的交易終端軟件進行接入認證管理,確保軟件具備真實、準確、完整地采集和報送功能。為保證監管要求落地,對不能通過接入認證管理的軟件,將拒絕其交易。
三是明確由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負責接收客戶交易終端信息。此次在監管安排上,證監會擬明確由期貨市場監控中心負責接收客戶交易終端信息,并共享給期貨交易所。同時,明確由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制定配套的技術規范,用于指導期貨公司按要求采集客戶交易終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