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大綱教材增刪說明】
自2009年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從法理學中單列出來,2009年和2010年總分值均達25分。2011年司法考試對于本部分內容做了更大的調整,四張試卷中采取不同形式考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關內容:其中,試卷一以選擇題形式進行全面考查,試卷二和試卷三結合了該卷科目的專業知識進行重點考查,試卷四結合法律實務進行綜合考查。在這樣的改革背景下,2011年本部分總分值達到38分。
【大綱新舊對照】
第一章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論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理念的概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形成和提出的歷史過程。
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質屬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和實踐基礎,“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和“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基本內涵和重大意義。
熟悉并能夠運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事業必須長期遵循的指導思想;正確運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分析和評價法治實踐和有關案例。
考試內容:
第二章 依法治國
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確立的時代背景和基本內涵。
理解: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一項規模宏大的系統工程,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有機統一。
熟悉并能夠運用:依法治國理念指導法治實踐,分析和評價有關案例。
考試內容:
第一節 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內涵
依法治國的基本含義 依法治國方略是一項規模宏大的系統工程(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普遍守法 制約監督)
第二節 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要求
充分發揮依法治國方略的重大作用(保障我國經濟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推進社會建設事業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實現法律手段與其他社會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機結合
2011年大綱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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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容
第一節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 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 |
第三章 執法為民
基本要求:
了解:執法為民理念提出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
理解: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執法為民的基本含義和實現途徑,執法為民理念與資產階級“個人權利至上”的本質區別。
熟悉并能夠運用:執法為民理念指導立法、執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評價有關法治實踐和案例。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執法為民理念的基本內涵
執法為民的基本含義 構建以社會成員為主體、以人民利益為核心的權利保護體系(保障和維護人民民主權利 保障和維護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 保障和維護人民群眾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保障和維護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合法權益)
第二節 執法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
自覺踐行執法為民理念(堅持以人為本 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理性文明執法 切實便民利民) 堅持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高度統一
2011年大綱對照 |
第二節執法為民
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蜜求執法為民的基本內涵 |
第四章 公平正義
基本要求:
了解:公平正義是一個歷史性范疇。
理解: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公平正義在法治實踐中的具體體現。
熟悉并能夠運用:公平正義理念指導立法、執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評價有關法治實踐和案例。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公平正義理念的基本內涵
公平正義的基本含義 堅持公平正義的基本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不偏不倚、不枉不縱、秉公執法)
第二節 公平正義理念的基本要求
正確處理法理與情理、程序與實體、公正與效率、普遍與特殊、司法與其他社會糾紛解決手段之間的關系
2011年大綱對照 |
第三節公平正義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 公平正義的基本內涵 |
第五章 服務大局
基本要求:
了解:確立服務大局理念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的地位、功能及其運行規律的深刻認知。
理解: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條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服務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夠運用:服務大局理念指導立法、執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評價有關法治實踐和案例。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服務大局理念的基本內涵
服務大局的基本含義 準確認識和把握大局(認識大局的根本性 堅持大局的統領性 適應大局的歷史性 分辨大局的層次性)
第二節 服務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在法治實踐中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 高度重視法治實踐活動的社會效果 注重和強調各地方、各部門以及各機構的協調與配合) 依法正確履行職責
2011年大綱對照 |
第四節服務大局
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 服務大局的基本內涵 |
第六章 黨的領導
基本要求:
了解: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客觀要求。
理解: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黨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倡導、推動和維護作用,黨的領導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夠運用:黨的領導理念指導立法、執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評價有關法治實踐和案例。
考試內容:
第一節 黨的領導理念的基本內涵
黨的領導的基本含義 黨對法治事業的領導作用(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積極倡導者 主要推動者 堅定維護者) 黨的領導在法治事業中的集中體現(思想領導 政治領導 組織領導)
第二節 黨的領導理念的基本要求
突出和維護黨中央的領導地位和權威 始終堅持依法領導 充分重視科學領導
2011年大綱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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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黨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黨的領導的基本內涵
第三章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第一節健全完善立法
健全完著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法制統一體系完備)
第二節堅持依法行政
堅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高效便民 權責統一 政務公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三節嚴格公正司法
嚴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樹立司法權威發揚司法民主)
第四節其他基本要求
加強制約監督 自覺誠信守法繁榮法學事業堅持依法執政 |
點擊下載>>2012年司法考試大綱:社會主義法治理念(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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