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基本要求:
了解:國際爭端的特點以及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
理解:國際法中和平解決爭端各項方法的性質和特點。
熟悉:國際法院的管轄權的特點和規則、司法程序,以及仲裁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特點和規則。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國際爭端與解決方法
國際爭端的傳統解決方式(強制方法 非強制方法) 政治方法和國際組織方式
第二節 國際爭端的法律解決方法
仲裁(仲裁的一般規則 國際常設仲裁法院) 法院方式(國際法院 國際海洋法法庭)
第八章 戰爭與武裝沖突法
基本要求:
了解:戰爭與武裝沖突法體系,對戰爭犯罪懲處的國際實踐的發展。
理解:戰爭法律狀態的開始、結束與后果,國際人道法的基本原則。
熟悉:國際法對作戰手段的限制規則,對戰時平民及受難者保護的有關規則。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概述
戰爭與武裝沖突法(戰爭的概念 戰爭法體系) 戰爭狀態與戰時中立(戰爭的開始 戰爭的結束 戰時中立)
第二節 對作戰手段的限制和對戰時平民及戰爭受難者的保護
對作戰手段和方法的限制 對戰時平民和戰爭受難者的保護
第三節 戰爭犯罪
戰爭犯罪的概念 懲罰戰爭犯罪的主要國際司法實踐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990年12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0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7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1992年2月2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2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8年6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80年9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令第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985年1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985年1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人境出境管理法
?。?985年1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985年1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1號公布 自1986年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
?。?000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0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2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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