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記含義:新增部分——藍色加粗;調整部分——紅色加粗斜體;刪除部分——加粗下劃線。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和意義。
理解:行政法律規范的特征,行政法法律淵源的等級效力,行政法基本原則與民法基本原則的區別,行政法各基本原則的內涵。
熟悉并能夠運用:行政法理論和基本原則分析判斷行政法相關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 行政法
第二節 行政法的法律淵源
行政法 法律淵源的種類
第三節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當 高效便民 誠實守信 權責統一
第二章 行政組織與公務員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組織法、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公務員的概念。
理解:行政組織法的基本原則,國務院行政機構的種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的設置與編制,派出機關與派出機構的區別,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與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的區別,公務員的范圍,公務員基本管理制度。
熟悉并能夠運用:行政組織法理論和制度分析判斷機構的性質、行政職權的合法性和公務員的行政紀律責任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行政組織法概述
行政組織法的概念 行政組織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中央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概述 國務院機構的種類
第三節 地方國家行政機關
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組成和職權 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
第四節 實施行政職能的非政府組織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第五節 公務員
公務員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則 公務員的基本權利義務 對公務員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為
基本要求:
了解:抽象行政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的概念。
理解:行政規則沖突的解決,行政法規、規章和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的制定機關、制定權限、程序、監督機制。
熟悉并能夠運用:抽象行政行為的理論和制度分析解決行政規則合法性問題和行政規則與上位立法的沖突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抽象行政行為概述
抽象行政行為的概念 行政規則的適用
第二節 行政法規
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制定權限、制定程序、監督程序
第三節 規章和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國務院部門規章的制定機關、制定權限、制定程序、監督程序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機關、制定權限、制定程序、監督程序 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的制定機構、制定權限、制定程序和監督程序
第四章 具體行政行為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具體行政行為及其成立、效力和一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理解:具體行政行為區別于抽象行政行為的標準,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取得和喪失的條件,無效的具體行政行為.與可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區別,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
熟悉并能夠運用: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理論和制度分析判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基本條件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具體行政行為的概念
具體行政行為的定義和構成 具體行政行為的分類
第二節 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和效力
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 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 具體行政行為的無效、撤銷和廢止
第三節 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
事實證據確鑿正確適用法律、法規符合法定程序 不得超越職 權不得濫用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