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A市李某駕車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區與乙區居民范某的車相撞,并將后者打傷。B市甲區公安分局決定扣留李某的汽車,對其拘留5日并處罰款300元。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
B.對扣留汽車行為,李某可向甲區人民法院起訴
C.李某應先申請復議,方能提起行政訴訟
D.范某可向乙區人民法院起訴
【正確答案】 AB
【答案解析】 《行政復議法》第12條第1款規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因此,李某可以向B市甲區公安分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即B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因此,AB項說法正確。
《行政復議法》第30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復議前置的要求,因此,不屬于復議前置的案件,因此,C項說法錯誤。
《行政訴訟法》第18條規定,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范某是受害人,行政機關作出的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是針對的李某,而非是針對的范某,因此,范某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訴,D項說法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