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稅務行政機關可以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保全措施適用于以下哪種納稅義務人?
A.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B.非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C.扣繳義務人和納稅擔保人
D.所有應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8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一)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所以答案是A“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