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甲發現乙公司非法復制其作品,但未予制止。2004年5月8日,甲發現乙一直未停止復制行為,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乙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
A.法院應當受理甲的起訴
B.甲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應駁回其訴訟請求
C.法院應當判決乙停止侵權行為
D.甲應獲得的賠償數額應從2004年5月8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1)即使訴訟時效已過,權利人也不喪失起訴權,只是喪失勝訴權,因此作為人民法院都應當受理甲的起訴,故選項A正確。(2)根據《著作權法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因此甲要求停止侵權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故選項B的說法錯誤。同時選項C、選項D的說法正確。故此題答案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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