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采石場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獲批后,采用的爆破技術發生重大變動,其所生粉塵將導致周邊居民的農作物受損。關于此事,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6年卷一31題.單選)
A. 建設單位應重新報批該采石場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B. 建設單位應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
C. 該采石場的環境影響評價,應當與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完全相同
D. 居民將來主張該采石場承擔停止侵害的侵權責任,受3年訴訟時效的限制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侵權。
A項:《環境影響評價法》第24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原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日起十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本題中爆破技術發生重大變動,其所產生粉塵將導致周圍居民的農作物受損,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所以A項正確。
B項:建設單位應組織環境影響的重新評價而非環境影響的后評價,所以B項錯誤。
C項:該采石場的環境影響評價,與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并不要求完全相同,而是要求不重復,所以C項錯誤。
D項:《環境保護法》第66條規定:“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居民主張停止侵害,不受3年訴訟時效的限制,只有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才受3年訴訟時效限制,所以D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