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為切實做好我市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天津考區主觀題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司法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與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司辦通﹝2020﹞76號)要求,根據《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天津考區組考防疫工作實施方案》(津司發﹝2020﹞22號)部署安排,現提醒廣大考生自覺遵守并執行以下各項防疫要求,確保我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1.做好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司法部在報名系統中增設“應試人員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考生應于考前14天(11月14日)起,每日進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并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報。同時,在準考證打印頁面增設《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考生簽訂承諾書后方可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注意事項中列明有考生要認真閱讀《天津市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參加考試考生視為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2.重點人員監測。考前14天,考生盡量不要離津,不要前往非低風險地區,盡量避免與外地來津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場所,注意個人衛生和防護。對考前14天內具有中、高風險地區或新發疫情重點省(市)旅居史的考生,健康監測無異常者,須持“天津健康碼”綠碼及考試前3日內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于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如“天津健康碼”仍顯示紅碼,須與天津現住址所在區屬有關部門報備并調整“天津健康碼”為綠碼(考生可撥打電話022-88908890進行咨詢)。如疫情地發布其他人員流動健康管理政策,考試政策將從嚴執行。
3.嚴格遵守考點疫情防控規定。考生進入考點時,均須驗碼測溫。憑天津健康碼“綠碼”、考試前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我市具備獨立開展新冠核酸檢測能力的醫療機構見附件)并體溫低于 37.3℃,方可進入考點和考場。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攜帶并出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拉開 1 米以上間距。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后(至少靜息10分鐘)使用水銀溫度計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需要綜合研判是否準許考生進入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主觀題考試前3日內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禁止參加考試。
4. 嚴格遵守考場疫情防控規定。考生進入考點時間為考前 70 分鐘,進入考場時間為考前45分鐘。考場門口配備含醇速干手消毒劑,考生入場時可自愿取用。每場考試入場時考生要進行二次測溫。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醫用外科口罩),進入考場時要配合考試工作人員摘下口罩進行人臉識別,進入考場就座后,考生要繼續佩戴口罩。考試過程中,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隨時做好手部衛生(如身體異常無法堅持佩戴口罩考試,需及時向監考老師報告,由駐點醫護人員進行個案研判,決定是否允許其摘下口罩考試或終止其考試)。
5.考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1)考前,考生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正在進行醫學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的,或因防疫需要接受醫學觀察的;
(2)考前,考生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且在考試期間尚未治愈的或者已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
(3)考前,考生被確定為無癥狀感染者或疑似患者;
(4)考試當天,考生在入點體溫檢測時,溫度達到或超過 37.3℃;專職醫務人員在臨時隔離室立即使用水銀體溫計為考生再次進行體溫測量,確認體溫達到或超過 37.3℃,經綜合研判不適合參加考試的。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無法提供考試前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相關健康證明或經過健康數據對比篩查不符合參考條件的考生。
6.考生出現下列情況的,根據實際,綜合研判是否準許參加考試:
(1)考前 14 天內,考生出現發熱、乏力、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等病狀,考生須向天津市司法局報告,并立即到衛生健康部門指定的發熱門診或定點聯系醫院就醫,考前一周內兩次核酸檢測為陰性,持有醫院診斷證明的考生,可以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2)考試當天,考生天津健康碼“紅碼”,且原因是考前14天內具有中、高風險地區旅行居住史的,須持考前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3)考試當天,考生持天津健康碼“橙碼”則應查明原因,如因出現發熱等可疑癥狀所致,已由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排除新冠肺炎,須持醫院診斷證明及考前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如為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但尚處于治愈未滿28天的居家醫學觀察期內,應提供治愈出院診斷證明、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證明、解除隔離時及考前3天內核酸陰性證明,方可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4)考試當天,考生因手機丟失,或無法打開應用程序等原因,入點時無法出示天津健康碼“綠碼”,須立即聯系其近親屬,由其近親屬幫助其重新申領天津健康碼,并發送至工作人員。如為“綠碼”則準予其參加考試,如為“橙碼”或“紅碼”,則按相關要求處理。無法及時提供健康碼的不得參加考試。
(5)考生為港澳臺或境外抵津人員,應按照國家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在配合健康申報、完成集中隔離觀察及核酸檢測陰性后,提供相關證明方可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7.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一旦出現發熱癥狀,體溫大于(含)37.3℃、或出現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癥狀,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并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由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進行研判,考生須配合并服從相關檢查及疫情防控處置。考試期間出現的其他異常健康相關情況,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由司法局派駐考點總監考、現場衛生防疫人員及考點校負責人共同研究及時穩妥處理。
8. 考前司法行政機關將會同網信辦大數據中心及衛生健康部門對所有應試人員健康數據對比篩查,凡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虛假承諾、隱瞞病史、隱瞞病情、隱瞞行程、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經發現,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取消考試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9、赴考注意事項。考生需提前自備準備符合防護要求的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帶呼吸閥口罩及一般性裝飾口罩不得使用)提倡考生自行赴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因為疫情防控需要所有送考、陪考人員及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考點。考生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主動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入場核驗;人員之間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有序排隊等候、保持間隔,防止擁擠。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如遇突發事件,須配合考點進行應急處置。考試結束后,須聽從監考員引導,拉開距離依次有序退場、離點,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確保考試結束后人員不聚集。
10、考生須于11月14日前申請天津健康碼,并每日登錄更新健康碼狀態。申領天津健康碼(申領方法1:進入支付寶→搜索小程序“津心辦”→點擊“健康碼”→填寫健康信息并確認提交→申領成功;申領方法2:下載“津心辦”APP并注冊→點擊圖片滾動頁面的“健康碼待領取”→填寫健康信息并確認提交→申領成功),未申領天津健康碼,不得參加考試。
11、根據疫情情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天津市和天津市司法局疫情防控規定要求。
12、未盡事宜按照國務院、司法部、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市衛生健康委等有關文件執行。
咨詢電話:天津市司法局:022-23082156
天津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10日
原文標題: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天津考區主觀題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8567/XXGS8259/TZGG8848/202011/t20201110_4047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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