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將于9月17日、18日舉行。為統籌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根據司法部、江蘇省司法廳通知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現將我市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前核酸檢測要求
1.考前7天內僅有常態化管理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2.考前7天內僅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的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2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最近一次應為第一場考試前24小時內),方可參加考試。
3.考前14天內(9月3日起),考生應每日自行測量體溫和健康狀況監測,如身體出現發熱、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的,應立即向我局報告(報告電話:0514-87313873),并進行核酸檢測,排除新冠肺炎(兩次核酸檢測陰性、間隔24小時),方可參加考試。
二、每日健康打卡
考前7天(9月10日)起,考生應每日登錄司法部官網或微信公眾號,完成“應試人員每日健康打卡”在線信息填報。
三、簽訂健康承諾書
考生應當于9月7日至9月16日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打印準考證,打印前須簽訂《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否則無法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期間防疫要求
1.考生考前避免到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直轄市為區)、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以免健康數據異常,影響正常參加考試。異地考生請注意選擇安全衛生的環境就餐、住宿。
2.考試當天考生至少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進入考點時須核驗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出示蘇康碼、行程碼、符合條件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接受體溫檢測。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蘇康碼、行程碼無異常、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的考生,方可入場參加考試。
考生第一次測量體溫不正常的(≥37.3℃),安排至體溫復檢室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體溫。對考前兩次測量仍不正常的,由考點作出專業研判和評估后,認定可以參加考試的,安排至隔離考場考試;認定不可參加考試的,按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3.考試過程中,如有考生在考試期間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可疑癥狀的,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服從考務工作人員安排。根據現場醫務人員研判結果安排至隔離考場繼續考試或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
4.考生在考試期間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驗等必要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五、不得參加考試的具體情形
1.考試當天現場出示的“健康碼”非綠碼的;
2.未遵守揚州考區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提供符合條件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3.考前10天內有境外旅居史、7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有接觸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史人員;
4.已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的;
5.考前7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時不能提供考前72小時內2次核酸陰性證明(最近一次應為第一場考試前24小時內)的。
六、嚴懲瞞報行為
考生應如實填寫或申報相關信息,服從揚州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證明、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隔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請廣大考生予以理解和配合。
七、其他
我市考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變化適時調整,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揚州市司法局官網(網址:http://link.233.com/25466)、微信公眾號(揚州司法行政在線)公告和揚州市司法局提示短信,保持手機電話等通訊暢通,及時掌握揚州考區最新疫情防控規定要求。
揚州考區咨詢電話:0514-87313873。
揚州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日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3170/yzszxxgk/sfj/202209/a1a8ccbe1e8b47b4a0aa7f06347c829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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