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乙方在對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價格向甲方托收________%的手續費及4%的銀行費用。
第十條 到岸納稅
有關購買對外合同貨物應繳納的海關關稅、工商統一稅及其他稅款,均由甲方承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貨物到岸后需及時報關,并在報關后7日內納稅。逾期將處以罰款直至沒收貨物。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合同貨物預計到岸日期以及應納稅款總額。甲方須按乙方通知在貨物到岸前5天內將應納稅款匯入乙方帳戶,或由甲方按港口外運催交稅款數額及期限,直接匯入外運公司帳戶,否則甲方將承擔由于不能及時納稅造成的滯納金罰款及不能及時提貨造成的其他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一條 墊款處理
11.1.由于甲方預付貨、稅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書面請求乙方代墊款時,甲方須對乙方支付月息________%的墊款利息,乙方對超過墊付款規定期2個月而尚未還清的墊款金額,加收日息1‰的罰金。
11.2.乙方也可考慮以項目合作經營方式代墊資金,具體條件另議。
第十二條 結算
本委托合同第8條規定的合同貨物配套人民幣及第十條規定的人民幣稅款按照多退少補原則由乙方在對外支付貨款和代甲方納稅后按實際數與甲方結算。
第十三條 價格變更
在對外簽約后,如發生下述情況,乙方應及時預測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則乙方對產生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貨幣時,因美元貶值而使外匯額度不足。
2.因合同進度變化,年度用匯指標不能在本年內使用而必須退回原批準部門,并結轉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幣值下降,而使貨物到岸價及稅款相應增加。
第十四條 合同的修改或終止
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終止合同,必須以書面提出,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另行商簽有關文件或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方應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證部門證明文件,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第十六條 仲 裁
16.1.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實施進口項目計劃。如在執行合同中雙方發生分歧,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依該委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