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給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本部分1—50題,每題1分,共50分。
1.下列關于法的特征的表述,正確的是( )。
A.當事人可以依據普通的法律提出訴訟請求,但不能直接依據憲法提起訴訟,所以法的可訴性,主要是指普通的法律,而不包括憲法
B.民族自治區可以對國家統一實行的法律進行變通執行,這體現了法的普遍性的例外
C.法是由公共權力機構制定的,村委會是由村民選舉產生的,由村委會制定的村規民約對村民有約束力,也屬于法的范疇
D.法是以權利義務的模式來調整社會關系的,人們遵守一定的權利義務就能實現一定的后果。遵守自然法則的要求,同樣也能實現一定的后果,所以自然法則也是法的范疇
【答案】B
【解析】法的特征包括規范性、國家意志性、強制性、程序性、可訴性。A項錯誤在雖然憲法不能直接作為起訴的依據,但它是普通法律的前提和基礎,是訴訟的間接依據,所以憲法也具有法的可訴性的特征;法具有普遍性,但是法也具有民族性和區域性,在適用執行時可以變通規定,這屬于法的普遍性的例外,故B項正確;法是由公共權力機構制定的,這里特指國家的權力機構,而村委會是屬于村民自治的機構,不能行使國家權力,故C項錯誤;權利義務模式是法律調整社會的一個特征,而其他規范也可能設置一定的權利和義務,但依據自然法則實現一定的后果,并不需要人們按照權利義務的模式來實現,所以自然法則是區別于法律的,故D項錯誤。
2.下列有關我國法的淵源的表述正確的是( )。
A.我國的基本法律必須由全國人大制定和修改
B.我國法的淵源以制定法為主,判例對法官判案沒有任何作用
C.國際慣例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作為我國法的淵源之一
D.在任何情況下,黨的政策都不可以作為我國法的淵源
【答案】C
【解析】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修改和補充,但不得與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A項錯誤。在我國判例雖然不是法的正式淵源,但是它對法院審判工作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和影響力,可以被視為是法的非正式淵源。B項錯誤。黨的政策對立法、執法、司法活動都有一定的影響力,也可以被視為是法的非正式淵源。D項錯誤。
3.美國1789年憲法沒有明文規定美國是三權分立的政府體制,但學者們認為根據1789年的憲法文本,該憲法第1條(規定立法機關的權力)、第2條(規定行政機關的權力)和第3條(規定法院的權力)等條文的規定可以推導出美國是三權分立的體制。這種解釋方法屬于下列哪一種?( )
A.體系解釋
B.語法解釋
C.學理解釋
D.目的解釋
【答案】A
【解析】聯系不同法律條文的解釋即為體系解釋。
4.梁某認為盡管道路上車輛眾多,但只要人們遵守交通法規,各行其道,人們的安全就有保證。梁某的這種觀點在某種程度上說明法具有( )。
A.評價作用
B.強制作用
C.預測作用
D.教育作用
【答案】C
【解析】本題中考察的作用對象是人們相互的行為,是對大家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的一種預測,所以,C項當選。
5.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對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而言,該條法律規定顯示了法的哪種作用?( )
A.確定的指引作用
B.有選擇的指引作用
C.評價作用
D.強制作用
【答案】B
【解析】指引作用指法對本人的行為具有引導作用。從立法技術來看,法對人的行為的指引通常采用兩種方式,一種是確定的指引,一種是不確定的指引。不確定的指引,又稱選擇的指引,是指通過宣告法律權利,給人們一定的選擇范圍。從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的角度來看,該條規定宣告了它們的法律權利,即允許它們在規定的范圍內行使合法權利,因此屬于法的有選擇的指引。
6.符合下列條件的法典是( )。
①中國歷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②中國傳統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
③充分體現了漢唐以來確立的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主要制度
④體制為名例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
A.《大明律》
B.大清律例
C.大清會典
D.明大誥
【答案】B
【解析】A項中的大明律符合上述條例中的④,但其不符合①,所以不選;C項中的《大清會典》是從康熙朝開始集合康熙、雍正、乾隆、嘉慶、光緒五部會典,記述各朝主要國家機關的職守、事例、活動規則與有關制度的一部“五朝會典”,與上述所述條件也不符合,因此不選。D項的《明大誥》也不符合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的條件,因此也不當選。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項。
7.下列關于羅馬法淵源的說法不正確的有( )。
A.羅馬國家法律的基本淵源為習慣法
B.羅馬共和國時期最重要的法律是由民眾大會、百人團議會和平民會議制定
C.羅馬行政長官和裁判官發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羅馬法淵源之一
D.具有法律解答權的法學家的解答與著述也是羅馬法淵源之一
【答案】C
【解析】羅馬法的基本淵源為習慣法,A項正確。議會制定的法律也是羅馬法淵源之一,
而羅馬共和國時期的主要立法機關是民眾大會,百人團議會和平民會議,因此B項正確。羅馬高級行政長官和高級裁判官發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羅馬法淵源之一,C項中丟掉了 “高級”的前提,因此錯誤,當選。具有法律解答權的法學家的解答與著述是羅馬法淵源之一,D項正確。此外,提示一點,羅馬法淵源除了上述四項,還包括元老院決議和皇帝敕令。
8.以下對于會審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A.九卿會審,是由六部尚書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會審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決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B.清代會審制度形成了秋審、朝審、熱審等比較規范的會審體制
C.清代朝審是最重要的死刑復審制度
D.在清朝,案件經過秋審或朝審復審程序后,分四種情況處理:情實、緩決、可矜、留養承嗣
【答案】C
【解析】明代的會審制度包括:
(1)九卿會審(明代又稱“圓審”)。是由六部尚書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會審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決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2)朝審。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會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書(或戶部尚書)主持下會審重案囚犯,從此形成制度。清代秋審、朝審皆淵源于此。
(3)大審。 清代在明代會審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重案會審制度,形成了秋審、朝審、熱審等比較規范的會審體制。
(1)秋審。是最重要的死刑復審制度,因在每年秋天舉行而得名。
(2)朝審。朝審是對刑部判決的重案及京師附近絞、斬監候案件進行的復審,其審判組織、方式與秋審大體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日舉行。案件經過秋審或朝審復審程序后分四種情況處理:其一情實:指罪情屬實、罪名恰當者,奏請執行死刑;其二緩決:案情雖屬實,但危害性不大者,可減為流三千里,或發煙瘴極邊充軍,或再押監候;其三可矜:指案情屬實,但有可矜或可疑之處,可免于死刑,一般減為徒、流刑罰;其四留養承嗣:指案情屬實、罪名恰當,但有親老丁單情形,合乎申請留養條件者,按留養奏請皇帝裁決。
(3)熱審。是對發生在京師的苔杖刑案件進行重審的制度,于每年小滿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員會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辦司共同進行,快速決放在監笞杖刑案犯。
9.以下各次對我國憲法的修改是全面修改的有( )。
A.1979年對憲法的修改
B.2004年對憲法的修改
C.1978年對憲法的修改
D.1988年對憲法的修改
【答案】C
【解析】此題考點是憲法的修改。 考\試大\整理\憲法修改有全面修改的方式和部分修改的方式。我國歷次修憲實踐中,只有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對憲法的修改是全面修改,其他各次均是部分修改。
10.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關憲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項表述是正確的?( )
A.在不成文憲法的國家中,憲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國,任何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規范、憲法基本原則和憲法精神相抵觸
C.憲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現為對公民的行為約束
D.憲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強制性
【答案】B
【解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約束力和強制力。國家的任何法律都應具有法律效力,在成文法國家中,憲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的法律,在國家法律體系中處于最高的法律地位。A錯誤。我國現行憲法在序言中明確規定了憲法的法律效力,即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要求任何普通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的原則和精神相違背。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因此B正確。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不但約束公民的行為,從憲政的角度出發,憲法更是為了約束國家機關的行為,因此C錯誤。任何法律都應具有強制性,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更具有強制性,否則國家生活的秩序無法建立。雖說憲法的某些條文并不具直接適用性,但直接適用于某法律關系的具體的法律法規規范正是根據憲法的規范制定而來,不具有直接適用性并不意味著憲法不具任何強制性。
11.周云是湘西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于其不能代表選民的利益,生活不檢點,原選區選民50人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罷免周云的代表資格。依照有關規定,罷免周云的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身份,須經原選區多少選民通過?( )
A.過半數
B.2/3以上多數
C.全體
D.1/3以上多數
【答案】A
【解析】本題主要是對數字的考查,《選舉法》中難點很少,但其復雜的數字也頗令人頭痛。罷免各級代表時,提出罷免要求和作出最終的罷免決定都有相關的數字,需要加以記憶。同時對于本法中城鎮、農村人大代表代表人口數比例也不要混淆,另外還要結合《憲法》中的相關數字加以比較記憶。
《選舉法》第47條規定,罷免縣級和鄉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須經原選區過半數的選民通過。罷免由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代表,須經各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過半數的代表通過;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須經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罷免的決議,須報送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2.錢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行刑期間,他不能享有
以下哪項權利?( )
A.信奉天主教的自由
B.控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權利
C.繼承其父遺產的權利
D.撰寫文章發表自己對文化建設的意見的自由
【答案】D
【解析】我國公民享有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集會、游行、示威自由。因刑事犯罪而被剝奪政治權利,指的是以上幾個方面。除此之外,根據《刑法》第54條的規定,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和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也被剝奪。被剝奪了政治權利的公民仍享有以上權利和自由之外的權利和自由。A屬宗教信仰自由,B屬監督權,C屬于繼承權。因此,只有D項內容符合題意。
13.下列有關我國歷代法典的敘述中,正確的選項有( )。
A.戰國時期魏國李悝制定的《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較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置于法典最后的《具法》相當于近代刑法典中的總則部分
B.《唐律疏議》奠定了中華法系的傳統,其首創的“八議”, “準五服以治罪”等制度對后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C.《宋刑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刊印頒行的法典,受到空前普及,每戶人家必須有一
本,科舉考試中也列入其內容
D.清朝仿效《明會典》編定《清會典》,計有康熙、雍正、乾隆、嘉慶、光緒五部會典,
合稱“五朝會典”,又稱《大清會典》,其中的“雍正會典”首次確立了法官回避制度
【答案】A
【解析】B項中“八議”是在《曹魏律》中首次入律, “準五服以治罪”則是由《晉律》和《北齊律》先后規定的。C項中“受到空前普及,每戶人家必須有一本”的是《明大誥》
。D項中首次確立法官回避制度的是《唐六典》。
14.下列有關中國歷史上主要的憲法及憲法性文件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是《欽定憲法大綱》
B.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的憲法性文件是《中華民國約法》
C.在文件中規定的人民權利最為充分的是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而對人民的權利只字未提的是《十九信條》
D.1923年《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歷史上首部正式頒行的憲法
【答案】B
【解析】
(1)《欽定憲法大綱》是清廷憲政編查館編訂,于1908年8月頒布。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A項說法正確。
(2)《中華民國約法》是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的,又稱“袁記約法”。它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有根本的區別,是軍閥專制全面確立的標志。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部重要憲法文件,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的憲法性文件。因此,B項說法錯誤。
(3) “十九信條”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義爆發后拋出的又一個憲法性文件。
“十九信條”形式上被迫縮小了皇帝的權力,相對擴大了議會和總理的權力,但仍強調皇權至上,且對人民權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虛偽性。《中華民國憲法(1947)》是南京國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施行的,該憲法羅列了人民各項民主自由權利,比以往任何憲法性文件都充分。故C項說法正確。
(4)北洋政府于1923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頒行的憲法。特點有二:①企圖用漂亮的辭藻和虛偽的民主形式掩蓋軍閥專制的本質;②為平衡各派大小軍閥的關系,鞏固中央大權,對“國權”和“地方制度”作了專門規定。D項說法正確。
15.人們常形容英國早期的衡平法的訴訟程序時說“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腳,可大可小”其含義最確切的是( )。
A.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創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補充,但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C.衡平法是英國法淵源之一,屬于判例法的一種
D.其程序簡捷,無須嚴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極大的自由裁量權
【答案】D
【解析】英國15世紀正式形成了大法官法院(又稱衡平法院),根據大法官的審判實踐,逐漸發展出一套與普通法不同的法律規則,即根據“公平”、 “正義”的原則而形成一套獨立的衡平法法律體系,相對于普通法而言,其程序簡便,靈活,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故稱為“大法官的腳”,具有伸縮性。ABC三項表述均正確,但不符合題意。
16.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對土地的征收征用問題是如何規定的?
A.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
B.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并給予補償
C.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充分補償
D.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答案】D
【解析】對土地的征收征用問題,我國現行憲法在第10條作了規定,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對其進行了修改,原條文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修改后條文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對新的表述方式應加以注意。
17.下列關于行政區域變更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須經全國人大審批
B.縣、市、市轄區的設立、撤銷,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
C.縣、市行政區域界線的一般變更,經國務院授權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
D.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常委會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答案】C
【解析】參見《憲法》第89條、107條的規定。
18.經營者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如何確定?
A.以受害人在被侵權期間所減少的利潤為賠償額
B.以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潤為賠償額
C.以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得的利潤為賠償額
D.以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潤的2倍為賠償額
【答案】C
【解析】參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
19.趙曉明與宏達汽修廠簽訂了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并約定試用期為6個月。考\試大\整理\試用期內,趙曉明在老家的父母為其介紹一對象,趙曉明遂想解除該勞動合同回老家結婚并就業。趙曉明采取下列哪種做法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 )
A.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B.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C.提前15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D.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答案】D
【解析】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 )。
A.十年
B.二十年
C.三十年
D.五十年
【答案】C
【解析】參見《土地管理法》第14條。
21.下列關于外交保護的說法正確的是哪一項?( )
A.本國國民在外國受到當地歹徒的搶劫,一國便可行使外交保護
B.如果在外國受到侵害的本國國民同時具有該外國的國籍,一國不能對其進行外交保護
C.本國國民受到外國不法侵害后,一國可立即對其進行外交保護,不需在施害國國內尋求救濟
D.國家的外交保護權只能應公民的請求而行使
【答案】B
【解析】本題考外交保護的條件。A項中本國國民受到的是外國私人侵害,外國國家并無不當行為,本國不應對其進行外交保護。C項違反了“用盡當地救濟”原則。D項也不對,因為外交保護是國家的權利,屬于一國的屬人優越權。國家可以拒絕行使此權利,也可以不應請求人的請求而主動進行。B選項正確。
22.《海洋法公約》規定,所有國家的船舶和飛機均享有在用于國際航行的海峽的過境通行權,對此,海峽沿岸國( )。
A.不應妨礙過境通行
B.不應妨礙,但特定情況下可中止過境通行
C.特定情況下可限制通行
D.可對過境船舶有特殊規定
【答案】A
【解析】過境通行不同于無害通過,無害通過只包括船舶在領海上的通行權利,而過境通行還包括飛機的飛行。
23.當事國在國際法院的判決作出后,可向法院提出請求( )。
A.上訴
B.復議
C.撤銷
D.解釋
【答案】D
【解析】國際法院判決作出后,屬于確定和終局的判決,不得上訴。當事國對判決的意義和范圍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請求法院作出解釋。因此答案應當選D.
24.根據有關司法解釋,下列關于我國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表述中,哪一項是正確的?
A.如果適用外國法律違反我國的法律規定,則不予適用該外國法律
B.如果適用外國法律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社會公共利益,則不予適用該外國法律
C.在排除適用外國法的情況下,適用該外國的其他最適合的法律
D.在排除適用外國法的情況下,適用我國相應的法律或其他與爭議有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
【答案】B
【解析】違反的必須是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社會公共利益,而非一般法律沖突,才能排除適用外國法,而適用中國法律。
25.中國法人甲和美國法人乙之間簽訂一份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在合同中約定適用美國法律。此時應適用的美國法律是下列選項中的哪一個?
A.實體法
B.程序法
C.沖突法
D.沖突法與實體法
【答案】A
【解析】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是準據法,所以,它是實體法。程序法具有屬地性,同時合同排除反致制度,所以不包括沖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