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國因歷史遺留的宗教和民族問題,積怨甚深。2004年甲國新任領導人試圖緩和兩國關系,請求丙國予以調停。甲乙丙三國之間沒有任何關于解決爭端方法方面的專門條約。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和實踐,下列哪一項判斷是正確的?
A.丙國在這種情況下,有義務充當調停者
B.如果丙國進行調停,則乙國有義務參與調停活動
C.如果丙國進行調停,對于調停的結果,一般不負有監督和擔保的義務
D.如果丙國進行調停,則甲國必須接受調停結果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調停是第三方根據自己的好意幫助和促進當事各方進行談判;這種行為可以是第三方主動的,也可以是受爭端當事方的邀請,第三方可以是一個或數個國家、組織或個人,爭端方不得將主動的調停視為不友好的行為;調停僅具有建議性質,無拘束力,當事方有保留、拒絕或接受的自由,調停方對于調停結果也不承擔監督或擔保等義務。故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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