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廣大應試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主觀題考試安全進行,根據北京市最新疫情形勢變化,現對本次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做如下規定,請主觀題考試所有應試人員知悉、配合、遵守。
1.應試人員應當于考前14日(12月5日)起,在司法部報名系統“應試人員每日健康打卡”中進行每日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并完成信息填報。自我健康監測過程中如有發熱、干咳和腹瀉等癥狀的,應當及時就醫并報告北京市司法局。
2.應試人員須在司法部報名系統簽訂《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后,方可打印準考證。
3.應試人員應當于考前48小時內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檢測資質的醫療機構或者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采樣時間為12月17日上午9時之后),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核酸檢測或者檢測結果為陽性的,不得參加考試。
4.考試當日,應試人員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或電子版報告),北京健康寶掃碼顯示“未見異?!?,行程碼為“綠碼”,且現場體溫檢測結果<37.3℃,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考試當日,各考點將于開考前60分鐘開啟北京健康寶和行程碼查驗、體溫檢測、人臉識別等工作,請應試人員預留充足時間,配合做好檢測查驗工作。應試人員進出考點考場時須有序排隊,保持1米以上的間距。進入考點后,應當按照指定路線到達考場,非必要不得超出指定區域活動。
6.應試人員自進入考點直至考試結束離開考點,應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者醫用外科口罩(查驗身份人臉識別時除外)。建議應試人員至少準備2個口罩(禁止佩戴呼吸閥的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消毒濕巾、紙巾、手消毒劑等物品。
7.應試人員考前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者無癥狀感染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者已治愈未超過14日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的,不得參加考試。
8.建議應試人員在無禁忌癥情況下“應接盡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種。
9.入境人員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應當符合國家和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關要求,方可正常參加考試。
10.考試前,市司法局會同相關單位對所有應試人員的健康狀態數據進行比對篩查,無異常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11.建議所有應試人員在考試前14天在京備考,非必要不要離京。應試人員在考試前14天及考試期間應當避免參加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減少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做好個人防護。
12.應試人員隱瞞或者謊報本人健康狀況,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拒不配合執行有關疫情防控措施或者擾亂考點考場秩序的,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3.有關考試期間的防疫要求將根據國內外疫情形勢動態調整。應試人員應當隨時關注北京市政府網站、北京市司法局網站、京司觀瀾微信公眾號,及時了解北京考區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時保持手機電話等通訊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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