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社會工作者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
社會工作者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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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電子票據領取問題解答內容如下:
問:電子票據什么時候可以領取?
答:本次考試或職稱答辯結束30個工作日內,電子票據信息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報名人的報名注冊手機。請報名人訪問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機構辦事-票據管理-電子票據查驗,根據短信提示輸入交款人、電子票據代碼、電子票據號碼、校驗碼并獲取隨機碼,點擊查驗后自行下載、打印財政電子票據(詳見附件:財政電子票據查驗流程圖)。
問:未收到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如何解決?
答:本次考試或職稱答辯結束30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報名人,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或職稱評審專業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3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報名人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問:收到電子票據信息后,有沒有下載打印的限期?
答:收到電子票據信息后,可以隨時打印電子票據,沒有限期。
問:為什么同一項考試有的人收到了信息,有的人沒有收到?
答:因電子票據是逐一進行開具并推送,報名人數較多的考試,每個報名人收到電子票據信息的時間會有不同。
問:不想要電子票據,能給開紙質票據嗎?
答: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開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京財綜 [2019]191號)、《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9年北京市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財綜[2019] 530號)精神,人事考試及職稱評審收費啟用電子票據后,不能換開紙質票據。
問:電子票據能作為報銷憑據嗎?
答: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規范我市財政電子票據入賬有關事宜的通知》(京財綜[2019]97號)規定,電子票據可作為報銷入賬憑據。
問:電子票據能開單位抬頭嗎?
答:不能,只能開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