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事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 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80號),現將我省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1月19日9:00-2月20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http://link.233.com/25334)進入我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進行報名)。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
省直報名點考生采用網上交費、全科成績合格后審核報考資格方式。
(三)報考條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2009年6月13日—6月14日(均為北京時間)
6月13日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4日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6月14日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6月14日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三、考試方式、考場設置
(一)考試方式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考生可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2.《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采取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個(含中級2個、初級2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草稿紙由各考點配發,考后收回。
(二)考場設置
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四、其他
(一)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http://link.233.com/25334)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選擇“證書速遞”服務,也可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三)收費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粵價[2008]103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四)考試用書及考前培訓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負責。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中路藝苑南路29號
郵政編碼:510310
聯系人:陳杰020-34263526;陳誠惠020-34263906、13825153039。
官方原文:http://link.233.com/25334/ksxx/kszc_show.asp?id=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