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概述
復習引導
本章主要介紹我國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的一般性原理.包括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內容、主要類型、層次與類別、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制定和實施的一般過程,以及法規與政策在社會工作中的作用。
本章重點理解、掌握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的主要內容、類型、層次與類別,社會政策與法規制定過程及在社會工作中的作用。本章往年出題情況:2011年,單選1題、多選1題;2012年,單選1題、多選1題;2013年,單選2題、多選1題;2014年,單選1題、多選1題;2015年,單選1題。
考點一:法規的種類與制定主體
本考點需要掌握和理解法規的種類及其制定主體。
(1)國家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2)行政法規。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
(3)國務院部門規章。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規章。
(4)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5)地方政府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
考點二:社會政策的主體與對象
本考點需要重點掌握,熟記并理解社會政策的主體及對象。
1.社會政策的主體
(1)黨和國家的政治組織。中國共產黨組織、人民代表大會、政協組織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組織。
(2)政府行政部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的部門。
(3)其他各類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
(4)全體民眾。
2.社會政策的對象
(1)普惠型社會政策。一項社會政策面對所有的民眾,或有關群體中的全體成員,提供基本相同的福利待遇或服務。
(2)特惠型(選擇型)社會政策。只向具有某些特殊困難的個人和家庭提供特殊的福利待遇和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