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全省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
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公示及資格核查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及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資格核查和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全省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人員予以公示和考后資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關要求,對考試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人員(附件1)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1月21日2022年至1月30日。公示期間,集中接受對成績合格人員的監督舉報(各地舉報電話見附件3)。對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資格核查
1.本次資格核查工作由報考地民政部門負責,即日起至2022年2月8日(不含節假日)進行考試資格核查,核查名單見附件2,不在附件2中人員,無需進行審核。受疫情影響,為確保受核查考生能夠及時提供審核材料,各地民政部門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告知考生核查有關信息,請受核查考生保持電話暢通。(以資格核查安排表為準,見附件3)。
2.受核查人員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及時報送以下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從業經歷證明材料等資料各1份。請將上述材料掃描或拍照后以壓縮包形式(壓縮包用“姓名+報考地名稱”命名)發至考試報名地民政部門指定郵箱(見附件3)。
考生要確保提交的審核材料真實有效,如發現有造假行為或不符合報名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由于考生個人原因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完成核查的,將影響考生本人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附件: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