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7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忌鷪竺唾Y格審核部門在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的衡量上還應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考試人員需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能在學信網上查詢,或具有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紙質學歷認證報告,或通過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提供網上查詢結果、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部門出具的學籍認證報告。
(二)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計算到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全日制學歷”和“脫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的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提供就業社保證明),學習期間計算工作年限,非在職人員碩士生學習期間不計算工作年限。函授、自考等成人類非全日制后續學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17日(考試截止日,此類新報名考生需在6月17日(不含)前取得相應學歷)。
(三)對專業有要求的,一律參照國家2011年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中的專業歸類執行。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報考條件中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五)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臺灣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定。外籍人員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233網校將及時更新2017年湖南社會工作者報名相關資訊,請同學們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