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和《社會工作實務》2個科目,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社會工作實務》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二) 社會工作師的《社會工作實務》考試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按要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及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四) 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形式。考試開始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生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后,應根據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五)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誠信參考。對于違紀考生,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輕者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嚴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對全部考生的答題信息使用“雷同指標監測”技術進行甄別,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考生如有違紀行為,我中心將在重慶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請違紀考生在成績公布前上網查詢。
報名公告:2018年重慶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考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