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社會工作者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定,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科目61元/人·科;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2個科目61元/人·科、《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65元/人·科。
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6月12日—12月22日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大樓附樓二樓(或當地考試機構)領取,代領人請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