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考生:
根據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3〕9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網上交費。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3月11日9:00-4月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報名。考生在網上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須上傳本人相片,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彩色免冠證件照,相片大小應為大一寸(33mm×48mm),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考生提交制作合格證的相片,必須與報名時上傳相片一致)。
從2013年起,考生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網上繳費
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4月9日17:00前。
網上繳費以銀聯卡扣款號(20位網上支付訂單號)作為繳費憑據,不另提供非稅收入票據。網上繳費前請仔細校對自己的報考科目,繳費確認后,費用自動匯入國庫指定帳戶,所填報的資料一律不予修改,也不予辦理退考、退費。
網上繳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后,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
(三)單位審核
報名表打印出來后,請連同其他報名材料一并交給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妥善保管。
對填寫的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后資格審核
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須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我局提交《報名發證登記表》、相片及準考證等相關資料(見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我局將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審核不合格的,將不予報送。考生報名前須仔細閱讀文件要求,確定符合報考條件后慎重填報,不符合條件請不要報考和進行網上支付操作。否則,后果自負。咨詢電話:0662-3165253。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5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
6月16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四、考試方式
(一)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4科(含中級2科、初級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我省各考點均有配備時鐘,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
(四)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五、其他
(一)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是處在違紀違規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均將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汕頭。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6月10日9:00-14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四)證書發放方式
我市考生證書需到我局領取,領取時間請留意陽江市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link.233.com/17251)的通知。
(五)收費
根據粵價〔2008〕103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省人才交流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考試用書及考試大綱的征訂有關事項。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7日
報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