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審核時間為:2015年3月22日-3月25日 (每天9:005 -11:00,13:30-16:00)。
現場審核點地址為:
1、上海市社會工作者協會
(1)地址:徐匯區漕溪北路 41 號匯嘉大廈 24 樓 D 座,近徐家 匯審核(咨詢)點代碼:2101
咨詢電話:64187030 轉 8005、8006
(2)地址:浦東新區峨山路 613 號 A 樓 515 室,近南泉路審核(咨詢)點代碼:2102
咨詢電話:50327010、50327117
2、上海政法學院培訓部(徐匯區中山西路 2230 號 1 號樓 1 樓,近宜山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6363
咨詢電話:54256766、64413233
3、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學院培訓部一號樓 603 室(虹口區西江灣路 574 號,近廣中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702
咨詢電話:56969380、56667796
4、華東理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梅隴路 138 號,近天等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802
咨詢電話:64252761、64252861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 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到審核點辦理相關手續。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應屆畢業生,在現場審核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及其它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12 號),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停考、向社會公布、記入個人征信系統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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