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
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事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2〕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6月16日至17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月16日 |
下午2:00-4: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6月17日 |
上午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下午 2:00-4: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下午 2:00-4: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二、報名條件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三)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職業水平證書的條件。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四、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紙由考試部門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不得攜帶使用計算器。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2月8日至2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652(傳真)。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2月21日至23日,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區、縣(市)人事局進行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見培訓考試網(網址:www.ttt.gov.cn)首頁“考試資訊”欄目中的“各區、縣(市)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審查點”]。
杭州市直屬單位報考人員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由單位統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杭州市文暉路97號杭州人才大廈,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進行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本科應屆畢業生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區、縣(市)人事局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等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在復印件上由經辦人簽字加蓋公章,統一整理、匯總報名資料,填寫好《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附件2)和《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匯總表》(附件3)后,一并于2月27日前報至杭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 0571-85456079,文件下載網站:培訓考試網(www.ttt.gov.cn)。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今年仍報考相同級別)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3月16日至2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6月13日至1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六、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10〕573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55元,其它4個科目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七、考前培訓。杭州市干部培訓中心今年將繼續舉辦考前培訓班,師資由上海、杭州的社會工作領域的專家、教授組成。培訓從4月份開始,業余時間授課(雙休日),詳見培訓考試網(www.ttt.gov.cn)。中心即日起受理學員培訓報名,地址:杭州市文暉路97號杭州人才大廈,服務熱線(0571)85464673、85464670。
八、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在國家確認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備受社會關注,各區、(縣)市人事和民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職業水平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