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后復核預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成績已于8月1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2015年社會工作者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暫定合格標準 | |
社會 |
助理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會工作實務 | ||||
社會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
社會工作實務 |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梅州市”的考生,請于2015年8月20日至9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提交資料,聯系電話:0753—2128309。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下載見附件);
3.工作簡歷表一份(下載見附件);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下載見附件),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點擊下載)
2.《工作簡歷表》(點擊下載)
3. 代辦委托書(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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