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國婚姻家庭法規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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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夫妻二人因為感情不和提出離婚,那么二人在訴訟離婚時必經的庭審程序是( )
A.法庭仲裁
B.法庭調解
C.工會及居委會調解
D.雙方家長調解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訴訟離婚的法庭審理中一定要先調解,調解無效的才能依法進行判決。法庭調解不同于工會及居委會、雙方家長的調解,前者是庭審的必經程序,而其他都不屬于法定的程序要求
2.小宋和小孫已經領了結婚證,還沒有舉行婚禮,也沒有同居。小孫現在后悔與小宋結婚,需進行下列( )行為,婚姻關系才能解除
A.離婚
B.調解
C.撤銷結婚登記
D.登報聲明婚姻無效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離婚是合法有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的重要形式。小宋和小孫已經領了結婚證,屬于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需辦理離婚手續來解除婚姻關系
3.2001年6月,尹某(男)與李某(女)登記結婚。2008年8月,尹某向法院起訴與李某離婚。下列情形中,尹某有權提出離婚的情形是( )
A.李某在2008年8月時已懷孕6個月
B.李某于2008年7月因手術喪失生育能力
C.李某于2008年6月做了終止妊娠手術
D.李某與尹某在2007年10月生育一子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關于離婚的特別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后1年內或終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這一規定是從保護婦女、嬰兒的合法權益出發,對男方離婚請求權的限制。這一規定不受女方提出離婚和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限制
4.在( )的情況下,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A.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
B.養父母自愿解除收養關系
C.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養父母導致收養關系解除
D.養子女成年前,養父母單方面解除收養關系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收養法》規定,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5.孤兒小紅,女,15 歲。下列人員中,具備收養小紅條件的是()
A 小紅的小姨.29 歲,國企職工,育有一女
B 小紅的舅舅,45 歲,私企老板,無子女
C 小紅的義父,50 歲,無配偶,外企員工,無子女
D 小紅的伯伯,50 歲,殘疾,無自理能力,無子女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本題考查收養人的條件。《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無子女。(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4)年滿 30 周歲。”除上述規定外,《收養法》還對收養人的條件作了其他規定:第一, 基于倫理道德釣考慮,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 周歲以上(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此限制)。第二,為有利于夫妻和睦和對被收養人的撫養教育及收養關系的穩定,規定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第三,為貫徹計劃生育政策,并保障收養人有足夠的經濟來源和精力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規定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本案例中只有小紅的舅舅符合收養人的條件,故選 B
6.老李夫婦育有一子一女,其子常年居住國外,其女兒女婿遭遇車禍離世。老李 夫婦與孫子一起生活,外孫女時常前來看望。日前,老李因病去世。根據《繼承法》,下列人員中,無權繼承老李遺產的是( )
A.老李的兒子
B.老李的孫子
C.老李的老伴
D.老李的外孫女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法定繼承人的范圍:①配偶。C 正確。②子女。A 正確。③父母。④兄弟姐妹。⑤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但他們可以通過代位繼承 方式取得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遺產。因為老李女兒女婿均已去世,其外孫女可以通過代位 繼承獲得遺產。故 D 正確。⑥符合法定條件的喪偶兒媳、女婿
7.老趙夫婦育有一子小明,后又依法收養一名孤兒小亮。近日,老趙與父母赴高原旅游途中,老趙不幸遭遇雪崩去世。根據《繼承法》,小明有權繼承老趙遺產的( )
A.全部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五分之一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繼承順序是指法律規定的備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后次序。《繼承法》根據親屬關系的親疏遠近和扶養關系的密切程度規定了兩個繼承順序。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只有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 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而全部不能參加繼承時,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法定 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繼承法》所指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案例中,老趙的妻子、父母、兒子小明、養子小亮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事有繼承權,且《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故小明只可以繼承父親五分之一的遺產
8.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下列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但未作約定的財產中,歸夫妻共同所有的是( )
A.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
B.一方專用的生活必需品
C.一方父母出全資購買并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房產
D.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BCD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9.根據《收養法》,收養關系成立的必經程序是( )
A.訂立收養協議
B.辦理收養公證
C.辦理收養登記
D.辦理戶口登記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辦理收養登記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必經程序。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10.根據《繼承法》,關于法定繼承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兄弟姐妹
B.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C.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D.繼承開始后,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A錯誤)。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D正確)。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B錯誤)。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C錯誤)
11. 根據《繼承法》,關于法定繼承遺產分割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繼承人協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繼承
B.喪偶兒媳、女婿,應當繼承其配偶應得份額
C.代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應當少于其他法定繼承人
D.被繼承人的遺產應當由被繼承人的配偶繼承一半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