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低保的申請與審核
內容 | ||
申請 (以家庭為單位) | 書面申請 | 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 |
網上申請 | 通過互聯網提出 | |
戶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 | 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員向其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 |
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均不一致 | 任一家庭成員向其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 |
單獨提出申請 | ①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 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③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 |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 | 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 | |
特殊規定 | 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以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 | |
依靠兄弟姐妹或者 60 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供養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在評估認定其家庭經濟狀況時,兄弟姐妹或者 60 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給付的供養費用,可以視情適當豁免,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范圍 |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應當履行的義務 | ①按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②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完整 ③履行授權核對其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④積極配合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 | |
審查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 |
單獨登記備案 | 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與最低生活保障經辦人員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有近親屬關系的 |
2024年真題示例:
1、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工作的通知》,下列人員,可以參照“單人戶”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的是( )。
A.蔣某,25歲,未婚,無業,與父母共同生活
B.王某,58周歲,重度肢體殘疾,無業,與子女共同生活
C.洪某,35周歲,離家在寺廟修行居住滿2年,生活困難
D.李某,65周歲,喪偶,與子女共同生活
(一)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三)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
2、劉某,一家四口,兩個孩子都在外地讀書。兩年前劉某夫婦意外受傷,雙雙致殘。康復治療幾乎花光積蓄,劉某準備申請最低生活保障。讓劉某犯難的是,一家人的戶籍所在地不在一處,自己的在甲省,妻子的在乙省,大兒子的在丙省,二兒子的在丁省。根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劉某應當向( )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A.老劉妻子
B.大兒子
C.本人
D.二兒子
考點:教育救助的含義、形式與標準
1、對象:義務教育階段的低保、特困供養人員給予救助
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的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及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給予救助
2、形式: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給予生活補助、安排勤工助學
3、標準:教育救助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對象的基本學習、生活需求確定并公布。申請教育救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就讀學校提出,按規定程序審核、確認后,由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
2024年真題示例:
1、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教育救助標準由(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對象的基本學習、生活需求確定公布。
A.國務院民政部門
B.國務院 教育行政部門
C.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
D.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考點: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的籌集和管理
(1)籌集
公共財政預算和彩票公益金;社會各界自愿捐贈的資金;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按規定可用于城鄉醫療救助的其他資金。
(2)使用
首先確保資助救助對象全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其次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商業保險等補償后,救助對象仍難以負擔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助,幫助困難群眾獲得基本醫療服務。對因各種原因未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救助對象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可直接給予救助。
救助方式以住院救助為主,同時兼顧門診救助。
(3)支出
醫療保障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撥款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后將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由社保基金專戶直接支付到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或醫療救助對象。
(4)管理
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累計結余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15%。
2024年真題示例:
1、根據《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會管理辦法》,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的救助方式以()為主。
A.門診救助
B.急診救助
C.住院救助
D.異地就醫救助
考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內容、標準和形式
要點 | 主要內容 |
供養內容 | 1、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2、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3、提供疾病治療; 4、辦理喪葬事宜; 5、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住房救助; 6、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特困人員,教育救助。 |
供養標準 | 1、基本生活標準:滿足基本所需; 2、照料護理標準:根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分類制定。 |
供養形式 | 1、分散供養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委托其親友或村(居)民委員會、供養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提供服務。 2、集中供養 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就近安排相應的供養服務機構;未滿18周歲,安置到兒童福利機構。 |
2024年真題示例:
1、小霞,14周歲,因父母意外死亡無人照顧,符合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條件,根據《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應當將小霞就近安置到()。
A.兒童福利機構
B.未成年人保護中心
C.救助管理站
D.社會工作服務站
考點:特困人員的對象范圍
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1、無勞動能力:
(1)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4)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2、無生活來源:收入總和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
3、無履行義務能力:
(1)特困人員;
(2)60周歲以上的低保對象;
(3)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4)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財產符合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5)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2024年真題示例:
1、根據《特困人員認定辦法》,下列人員應當認定為無勞動能力的有()。
A.小麗,15周歲
B.小倩,二級視力殘疾
C.老吳,四級肢體殘疾
D.老汪,三級智力殘疾
E.老李,64周歲
A選項正確,符合“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D選項正確,符合“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
E選項正確,符合“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B選項錯誤,“二級視力殘疾”不符合“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C選項錯誤,“四級肢體殘疾”不符合“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
考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最新規定
1、細化明確對象范圍和類別
類型 | 內容 |
急難型救助對象 | 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 |
支出型救助對象 | 因教育、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一定時期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 |
2、優化審核審批程序
類型 | 內容 |
急難型救助對象 | 注重提高救助時效性,進一步簡化審核審批程序,積極開展“先行救助”; |
支出型救助對象 | 嚴格執行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程序,規范各個環節工作要求。 |
3、科學制定救助標準
立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依據分類分檔原則制定臨時救助標準。
4、拓展完善救助方式
對于急難型救助對象,可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的方式,提高救助精準度;可通過直接發放現金或實物的方式,提高救助時效性。
5、加強與慈善救助的銜接要積極培育發展以扶貧濟困等為宗旨的慈善組織,廣泛動員慈善組織參與臨時救助工作。
2024年真題示例:
1、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支出型救助對象原則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應當低于當地( ),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有關規定。
A.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B.最低工資標準
C.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D.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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