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民政局、高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市直各有關單位,局屬各單位:
為規范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登記和管理,進一步推動福州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專業化、規范化建設,根據《福州市社會工作者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要求,現將福州市社會工作者登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記對象
1.自2018年以來首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社會工作者;
2.對2017年開展首次登記至今,尚未進行登記的持證社會工作者。
3.已登記的,但持證等級變更的社會工作者。
二、登記時間
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三、登記地點
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8號樓12層1250室旁。
四、登記條件
申請登記的社會工作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職業水平證書,且在登記受理期限內;
3.遵紀守法,恪守社會工作職業道德。
五、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申請登記的人員到登記管理機構現場錄入登記并核實材料(可委托他人代辦,但需提供原件核對)。
(一)現場錄入登記所需材料
首次登記人員:需攜帶電子照片(1寸紅底或白底彩照)、Word文檔(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政治面貌、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系地址、婚姻狀況、手機號碼、職業證書編號、證書等級、證書發放時間、目前是否從事社會工作、社會工作專長、從事社會工作的經歷及起止時間)。
非首次登記的人員,需變更持證等級或主要信息的,直接到登記管理機構現場核實材料后變更登記。
(二)現場核實所需材料
1.身份證明原件(現場核對后歸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原件(現場核對后歸還)。
六、其他事項
請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如有疑問,可咨詢福州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和行政審批處,聯系人:郭旭穎,聯系電話:0591-87818163。
福州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