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沈陽考區(qū)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合格證書定于近期發(fā)放,為方便廣大考生領取證書,在原有的現場取證基礎上,增加證書郵寄服務,考生可用手機掃描二維碼查看《合格人員名單》,自行選擇證書領取方式。
一、證書郵寄領取
本著服務考生,自愿選擇的原則,我院提供證書郵寄服務,郵寄費用由考生支付,采取收件后支付方式,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簽收。
考生簽收的郵件內包含:考試合格證書、《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一份(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檔案,共兩份資料。
選擇證書郵寄的考生,請于2019年12月26日起使用手機掃描上面的二維碼,根據提示填寫考生相關信息,我院采集信息后,將批量完成相關考生的資料印制、分類工作,統(tǒng)一由郵政速遞公司將證書寄出。
二、證書現場領取
(一)發(fā)放時間
2019年12月24日、25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發(fā)放地點
沈陽市考試院服務中心(一樓)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北七馬路37號。
(三)證書領取所需材料及相關要求
1、查詢《合格人員名單》(見附件1)中對應序號。如有重名考生請到現場查詢取證序號。
2、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如無法提供學歷(位)證書,考生可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籍檔案。
3、《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隨證書一同發(fā)放,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4、因故本人不能領取合格證書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須憑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代為領取。
三、其他事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31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七條、第十條規(guī)定,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證書簽發(fā)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因故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領取資格證書的考生,可按照《沈陽考區(qū)證書補領時間》(見附件2)辦理證書補領手續(xù)。
附件1:《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2:《沈陽考區(qū)證書補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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