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者法規與政策2021年考試真題第五章:我國婚姻家庭法規與政策,學完該章知識點,配合真題演練效果佳!
1、賈某與尹某于2017年結婚,2020年6月。賈某以個人名義向邵某借款5萬元,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2021年7月,邵某向賈某夫婦催債,尹某稱自己不知情,拒絕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根據《民法典》,關于該5萬元債務性質的說法,正確的是( )。
A .5萬元因是賈某以個人名義所借債務,應認定為賈某個人債務
B .5萬元債務因尹某不知情,應認定為賈某個人債務
C .5萬元因是賈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借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D .5萬元債務因用于賈某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D正確)。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根據《民法典》,一方有重大疾病的 ,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告知另一方,未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在知曉后( )之內提出撤銷。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六個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根據《民法典》,關于送養未成年人的說法,正確的是( )
A .兒童福利機構不可以作為未成年人的送養人
B . 生父母因家庭生活困難無力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單方送養
C .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可能嚴重危害該未成年人的,該未成人的監護人可以將其送養
D . 監護人送養孤兒的,無需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
第一千零九十四條??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兒童福利機構(A錯誤);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條??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可能嚴重危害該未成年人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將其送養(C正確)。
第一千零九十六條??監護人送養孤兒的,應當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D錯誤)。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愿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條??生父母送養子女,應當雙方共同送養(B錯誤)。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4、根據《民法典》下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且已注明或記錄年月日的遺囑,應認定有效的是()
A .A、張某因病去世前獨自用電腦打印的遺囑
B .B、梁某車禍后獨自用手機自錄的錄音遺囑
C .C、孫某患病期間由其兒子代為書寫的遺囑
D .D、田某患病期間親筆書寫并簽名的遺囑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D正確)。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C錯誤)。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A錯誤)。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B錯誤)。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5、根據《民法典》,孫子女、外孫子對祖父母、外祖父母履行贍養義務包括( )
A .祖父母、外祖父母缺乏生活能力
B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
C .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
D .孫子女、外孫子女無其他贍養對象
E .孫子女、外孫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撫養長大
6、根據《民法典》,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的職責有( )
A .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
B .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C .為被繼承人設立遺囑信托
D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E .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7、甲乙丙丁四兄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故,甲育有一子一女,甲于2017年病故;乙和丙未婚未育;丁已婚未育。丙于2020年12月突發意外去世,未訂立遺囑。根據《民法典》,丙的法定繼承人有( )。
A .甲的兒子
B .甲的女兒
C .乙
D .丁
E .丁的妻子
丙無配偶、無子女、父母已死亡,法定繼承人為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又因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已死亡,故法定繼承人為丙的兄弟姐妹:甲、乙、丁。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甲先于丙死亡,故甲的子女可以進行代為繼承。故本題選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