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報考條件中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常見報考條件答疑: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臺灣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定。外籍人員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