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考試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符合條件的考生可直接報考初級或中級,不要求逐級報考。
高中或者中專學歷的考生,需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滿足工作年限6年,方能報考中級社會工作者考試。
社會工作者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考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含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考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
(四)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社會工作者考試級別和科目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分為三個考試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考試科目 |
038.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 02.助理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 | 001.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
002.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03.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 | 003.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 |
004.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005.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 |||
04.高級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 | 006.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