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是一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分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
●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
●高級社會工作師實行考試和評審相結合的評價制度,參加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方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
三個級別的考試均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查閱報考政策、報名、查詢成績。
根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各級別考試的報名條件如下: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四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2.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