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會工作者考后資格審核時間地區
地區 | 審核時間 | 審核材料 | 地區直達 | 備考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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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云南復審時間11月9日前 | 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現場審核用工作簡歷表及誠信承諾書》及其他報名資質相關的證件材料(如職稱證等)原件與復印件。 | 云南公告 | 取證指導 |
吉林 | 吉林上傳材料時間9月7日至14日14時 | 1.學歷或學位證書掃描件和相應畢業證書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掃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的掃描件。 2.由單位法人出具的《學歷學位及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掃描件。 3、社會在職考生需準備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或《營業執照》掃描件等。 |
吉林公告 | 取證指導 |
湖南 | 湖南復審時間9月17日截止 長沙網上復審申報時間9月6日-9日,現場復審時間9月16-17日 岳陽復審時間9月6日-7日 郴州復審時間9月10-11日 永州復審時間9月10-14日 婁底復審時間9月11至13日 株洲復審時間9月12-14日 衡陽復審時間9月12-14日 常德復審時間9月12-14日 懷化復審時間9月12-14日 湘潭復審時間9月13-14日 邵陽復審時間9月13-14日 張家界復審時間9月13-14日 益陽復審時間9月17日前 湘西州復審時間9月26至27日 |
資格復審須再次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 | 湖南公告 | 取證指導 |
天津 | 8月29至30日 | 持上傳的畢業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和證明(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和無違反職業道德證明)進行資格復審 | 天津公告 | 取證指導 |
西藏 | 9月3日前 | 《資格考試報名表》(需本單位審核蓋章)、從事社會工作經歷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西藏公告 | 取證指導 |
山西 | 8月20日-23日 | (一)《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由本人自行下載。此表必須通過電子文檔處理填寫完成,手工填寫無效; (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由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年限及從業證明材料; (四)山西省戶籍或居住證(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除外); | 山西公告 | 取證指導 |
貴州 | 8月15至31日 | 畢業證、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及復印件到貴州省民政廳進行資格復查,聯系電話0851-85918600 | 貴州公告 | 取證指導 |
重慶 | 8月20日-24日 |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 | 重慶公告 | 取證指導 |
浙江 | 浙江省網上審查時間8月15-22日,實地審查時間8月20-23日 杭州審核時間8月20-23日 寧波復核時間8月20-23日 臺州審核時間8月20-23日 南潯區復核時間8月20-23日 衢州審核時間8月13日-23日 麗水復核時間8月20-23日 湖州審核時間8月20-23日 海鹽復核時間8月20-23日 平陽審核時間8月13日-22日 仙居審查時間8月20-23日 溫嶺審核時間8月20至23日 瑞安復核時間8月22日前 衢江審核時間8月23日前 寧波審查時間8月23日前 |
如屬報考人員填錯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等信息、傳錯照片、選錯報名點、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材料虛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考后資格審查、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擔責任。 | 浙江公告 | 取證指導 |
廣東 | 省直復核時間8月13至17日 茂名復核時間8月13至17日 韶關復核時間8月13至17日 梅州復核時間8月13至17日 湛江復核時間8月13至17日 肇慶復核時間8月13至17日 東莞復核時間8月13至17日 揭陽復核時間8月13至17日 陽江復核時間8月13至28日 江門復核時間8月15至22日 中山復核時間8月15至23日 汕頭復核時間8月20至21日 潮州復核時間8月20至21日 佛山復核時間8月20至24日 惠州復核時間8月20至28日 深圳復核時間8月20至29日 河源復核時間8月20至31日 廣州復核時間8月21至31日 |
1.《報名表》 2.考生報考承諾書 3.工作簡歷表一份。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 5.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6.符合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 |
廣東公告 | 取證指導 |
河南 | 合格標準公布后 | 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 河南公告 | 取證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