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副主考職責
一、主考負責本考點的全面工作,副主考協助主考工作。
二、負責選聘和培訓監考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三、負責組織布置考點及考場,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四、負責本考點題庫光盤、加密鎖等考試材料的管理。
如因題庫光盤、加密鎖等考試材料損壞原因須啟封備用試卷,應報告考區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并須由主考、副主考2人簽名負責。
五、負責終止本考點違規考生繼續參加考試,或終止本考點違規考試工作人員繼續從事考務工作,以及其他偶發事件的處理。
六、負責本考點題庫光盤、加密鎖等考試材料回收和運送工作。
七、負責本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切實組織好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要立即報告考區主管部門領導。
八、負責本考點的考試情況報告工作。
考試結束后,向考區主管部門書面報告本次考試情況。